小豬的新聞不用我在重貼了
炒新聞的是是非非還蠻有趣的
尤其是新聞報導的這段話
『小豬所屬的經紀公司發表聲明,指稱女網友向媒體散布爆料,目的係想藉機炒作成名,經紀人蔣承縉也表示,已想辦法在找女網友,找到後鐵定告到底。』轉載自由時報記者林佳宏、陳慧貞
好奇怪
如果都已經決定鐵定告到底了
為什麼還要等到找到女網友之後再說呢
如果覺得已經侵害到了小豬的法律關係
那一切就交給司法去處理就好啦
應該不用麻煩由經紀公司去找人吧
如果沒有侵害到小豬的權利
就算是男歡女愛
關第三人什麼事
看你的戲就好了
炒新聞?被人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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