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在01網站看到波蘭台籍醫生被討論的沸沸揚揚,但跟今天報導南署醫生集體污健保事件相比吾人感到醫德還是比醫術重要。從勞保到健保翻閱以往資料發現台灣醫生還真會A勞健保從來沒一位醫生因此事而琅璫入獄,法院對醫生跟一般民眾判決也是天壤之別,舉例:曾有位醫生因A健保300多萬被起訴,法官竟以此人犯後深具悔意並把所A的錢退還健保局故判緩刑。我有看錯嗎?搶錢被抓到把錢還給被害人就沒事?!另外在診所旁設立門前藥局A健保調劑費,只要自首把錢吐回也沒事,各位你們認為離不離譜!醫德>醫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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