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elle wrote:方 的媽媽開始哭,她說:事情都是方爸爸在做主的,她根本也沒有權利說話,她當然無法原諒這個王八蛋,只是,開庭至今,律師費已經花了三十幾萬。她爸說:被告要是不服判決(死刑)就可以一直上訴,這樣一直上訴下去錢不知道還要花多少?所以就算了 為什麼需要找律師?
六年了今天一則新聞 北榮胎死腹中姚文智道歉 網友:無恥的政客為選舉博版面張瑞山 賴清德現在一個繼續當議員,一個當了市長可是員警彭彥凱呢?有人知道那看護費還每個月都在賠嗎?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真是最佳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