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得很正確阿互毆本來就不得主張正當防衛所謂防衛必須是被動且在侵害消失後就必須立刻停止所以你如果反擊一拳就可以阻止對方的侵害你打了兩拳就是防衛過當,打了三拳以上就可以判定是互毆了不是甚麼案子都可以用自己的感覺來判斷法官沒這麼好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