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stertone wrote:咦....海神之鍊你不是個男的嗎??幹麼冒用小女生的照片!!!在這邊誤導網友 店家~有戴眼鏡吧!當事人在這~Vivian1061981 wrote:我是阿冠部落格所陳述的當事人....a君店家半年前就說要告了!後來又不告!!現在過了半年多了....又說要告!煩不煩啊!!!從頭到尾也沒說不讓你告!要告就告啊!!!為什麼廢話那麼多??我實在很懶得跟店家打口水戰!反正我隨時準備好飛回台灣跟對方對質!廢話不要再多說了!!有什麼話.....留到法院說!
Vivian1061981 wrote:我是阿冠部落格所陳述的當事人....a君店家半年前就說要告了!後來又不告!!現在過了半年多了....又說要告!煩不煩啊!!!從頭到尾也沒說不讓你告!要告就告啊!!!為什麼廢話那麼多??我實在很懶得跟店家打口水戰!反正我隨時準備好飛回台灣跟對方對質!廢話不要再多說了!!有什麼話.....留到法院說!...(恕刪) 就是說嗎..當事人已經現身在90樓...店家就不要再躲了..以為樓沉下去就能呼嚨過去嗎?
是的....我是當事人!!今天阿冠和這篇的樓主分別到淡水分局做筆錄!這整件事的主角是我!而阿冠只是幫我陳述!對於這篇樓主被牽扯進來...本人感到很抱歉!!!!據阿冠所言....他今天去警察局...只是說明po文的經過!!會有什麼下文大家都不知!但阿冠有經過我所消費那間藍色招牌的飲料店!!不知是倒了?還是換招牌了?我想不管如何!!!如果店家在事後有做改進...不再使用此行銷手法!!依舊會有消費者支持的!!本人希望這件事到此就好!!再爭論下去.再打口水戰都沒意義了!事實永遠剩於雄辯!!一切就交給司法!!一切就交給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