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q11 wrote:
廠商會道歉,個人覺的可能真的如他所說的問題是真的,不然一個廠商應該是會找律師,然後說保有法律追訴權,不排除提告....等等的字眼,這回直接道歉,就變成似乎是真的這樣
問題一定是真的,畢竟那是她使用上的『結果』
現在討論的是,這個『結果』是她當時就該審視好設計圖,施工、驗收時也確實參與,而不是等到最後才來抱怨
至於廠商道歉的原因?因為她是『網紅』啊。
這無關對錯,重點是:
『她吵鬧、她的粉絲會一起跟著吵鬧、無腦的一群人帶動社會風向,廠商聲譽受到影響,但這種事情搞到最後會變很模糊,廠商不容易真的告下去,就算告…也曠日廢時,哪怕最後告贏了,也賠掉了一堆生意,於是先認賠了……』
這就是社會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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