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跟設計公司簽了設計約,付了50%訂金,總共29坪
但最近談到工程約(還沒簽)
設計師講說下星期一先去看要拆哪噴漆,
昨天有給我一份估價單
裡面"拆除費用"直接報6萬8,明明就沒先去看要拆哪就報價
還有水電直接寫一式12萬(含燈具),沒有細項
說是星期一噴完,星期二就可以進行拆除和進行水電布置
這個完全讓人措手不及,好像讓人硬吃下去
重點還沒簽約就這樣搞
請問是否付完剩下設計費,馬上止損
小惡魔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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