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可能是同業者為了創造工作機會,而檢舉
3.不管是裝修許可(是否合法動工)或者是合格證明(是否依圖依法施工)
都可以大大增加有牌同業者(建築師、室內設計師)的市場,剩至連建管處都有業績
↑但目前只有雙北的規定比較明確
4.個人滿認同合法申請相關裝修許可、證明的。
其實這樣可以間接減少民眾們採到地雷的機率(至少可以過濾掉沒牌的or裝修蟑螂)
5.如果是被要求補申請裝修許可,然後已完工了。
可能的解決辦法就是~~~拆光光,然後重新走一次合法室裝程序。
6.如果是被要求補申請裝修合格證明,然後已完工了。
這就相對好解決了(當然也都是要花錢)。
只要找建築師或合法登記的室內裝修業者,
協助提供圖面審查(原有平面圖、各種竣工圖、所規範的材料證明文件、消防審查...等)
備註:真希望全台的法規強制規定~所有的室內裝修行為都需依法申請。
老屋修繕也必須經建築師及結構技師評估簽證。
這樣很多裝修蟑螂跟無良業主應該會慢慢淘汰掉吧
讓我們台灣的專業人士價值化~
weiwei83 wrote:
不用管規模的,只要某一個限制達到了,就一定是六萬起
EX:敲天花板、超過1XX公分以上的系統家具、敲牆壁等等等,任何一項有,就是裝潢許可證6萬
你說的這個是法規定義的裝修行為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建築物簡易型裝修審查的規定是在 條件符合這個資格可以申請簡易型室內裝修審查 費用不到6萬 不是不管規模
詳細內容 你可以到新北市工務局網站都可以查得到
簡易型的室內裝修審查 許可證是當天核發的
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3條
申請室內裝修之建築物,其申請範圍用途為住宅或申請樓層之樓地板面積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在裝修範圍內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
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
要構造者,得檢附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人
員簽章負責之室內裝修圖說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報施工,經
主管建築機關核給期限後,准予進行施工。工程完竣後,檢附申請書、建
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
員竣工查驗合格簽章負責之檢查表,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
審查許可,經審核其申請文件齊全後,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一、十層以下樓層及地下室各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
以下者。
二、十一層以上樓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下者。
前項裝修範圍貫通二層以上者,應累加合計,且合計值不得超過任一樓層
之最小允許值。
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對於第一項之簽章負責項目得視實際需要抽查之。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