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檢舉】室內裝修許可證問題

milkcan620 wrote:
目前得知,要96年...(恕刪)


室內裝修許可證一般指的是"室內裝修施工許可"
意思就是跟主管機關報備你家要動工裝修
然後主管機關給你一個證明文件同意你動工
完工後報請審查,主管機關核發的是"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所以我還是不懂工務局要你們補申請的用意是什麼
因為你們都已經完工,申請那個根本沒有意義
更何況,室內裝修施工許可是有時效性的

不過公家單位辦理各項業務與稽查
都須依法執行
你不如打1999去問清楚

到底96年後已經完工的室內裝修
還要補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是根據哪個法源或是行政命令
請他們說明會比較快
如果有明確的法源或行政命令有規定
就按照規定辦理,
只要是合法的就不用怕人家檢舉

問到的記得上來跟大家分享喔
我房子六月份過完戶, 八月份就收到這二張了




~WISH~ wrote:
都五年以上了⋯,感覺...(恕刪)


因為涉及住戶太多,目前確實考慮走議員承情這條路
Kay Ho wrote:
milkcan620...(恕刪)


感謝Kay大的提醒與建議,引用的法條與處理方式,後續我會再這裏更新給大家分享。
目前我認知的是,因當初施工沒有申請許可證,事後也沒有完工後的審查流程,所以被被視為違法?!
chi-ching wrote:
我房子六月份過完戶,...(恕刪)


請問您是剛買二手屋之後就收到檢舉了嗎?
我沒有被檢舉,是都發局主動發文
chi-ching wrote:
我沒有被檢舉,是都...(恕刪)


只是市府根據過戶資料所為之SOP發文而已,不表示被盯上或被人檢舉,所以不用擔心。
milkcan620 wrote:
因當初施工沒有申請許可證,事後也沒有完工後的審查流程,所以被被視為違法?!


當然不是
工程進行中,沒有申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被抓會被罰
主要是行為人明確,就是現任屋主
但已經完工的室內裝修,
主管機關無法舉證室內裝修的行為人是誰
所以會有爭議

講白一點
如果房子當初買的裝潢是建商送的
或是買二手屋沿用前屋主的裝潢
甚至是完全沒裝修只有買現成家具來擺設的
這些完全沒有裝修行為,跟室內裝修施工許可根本沾不上邊
工務單位來稽查大多是來看你的現場是否有施工
如果你的現場沒有施工,卻要你補申請施工許可
你當然有權力請他解釋法源依據為何
而且就算要補申請,也是要補"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而不是補"室內裝修施工許可"

前面那份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的公文
看起來比較像是告知新屋主若要進行室內裝修
根據法律須要辦理的程序為何,政府能提供的協助有哪些
偏向於提醒性質,台北市抓的本來就比新北市更嚴喔

遇到這種狀況,屋主會覺得很嘔
不過來現場稽查的人員會比你更嘔
因為你只需要處理你家的部分
他要處理的是你說的那幾十戶

Kay Ho wrote:
當然不是工程進行中...(恕刪)

原來我搞錯申請的文件了,而該補申請的是Kay大提到的"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室內裝修的設計簽證費是什麼?

所以只要有人對著社區大樓的門牌隨意檢舉,6F以上有裝潢天花板的幾乎到要花大把銀子來申請這張證明文件
更新鄰居被工務局檢查的狀況:

工務局人員來拍了天花板照片,要求改善
改善方式:
1.可以恢復原狀
2.花錢申請簡易證明...(行情價2-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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