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看到一個案例
我終於知道
為什麼現在很多房東寧願房子空著
也不敢亂租
租客欠租三個多月,
水電也欠三個多月
電話不接
LINE不回
直接搞失聯
房東最後好不容易把房子收回來
以為最多就是少收幾個月租金
找人打掃整理一下就好
結果一開門傻眼
垃圾堆滿地
房子弄得像垃圾場
更扯的是,水電師傅拆開浴室排水孔,
裡面不是頭髮不是衛生紙
整坨都是發泡劑
呵呵
有人會說你怎麼知道是房客弄的
沒錯
法律上還是要看證據
該怎麼認定由法院判斷
但正常人搬家
你妳會沒事往排水管灌發泡劑嗎?
這已經不是沒公德心了
這叫做離開前,
還想順便送房東一刀
更現實的是就算告民事
很多房東都知道答案
租客名下沒財產
沒薪資可扣
判贏了又怎樣
拿到一張勝訴判決
修繕費還是自己先付
難怪很多房東都在問,
這種故意破壞的惡質租客
到底能不能一起提刑事毀損?
下面有2位網友留言說
就是這一小撮惡質租客
把正常租客一起害死
因為房東看多了
自然會越篩越嚴越租越保守
另一位說
真的是一顆老鼠屎,害死我們這些租屋族
所以每次看到有人說房東很好賺
如果真的那麼好賺
你妳願不願意把自己幾百萬幾千萬的房子
交給一個陌生人住
就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