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家的房子,是民國 61 年就蓋好的。最近後面的空地賣出了,買家是隔壁鄰居。土地建界後,對方指出我們後面整道牆(寬約 9 米半,深約 70 公分)侵占到他買的土地。他不願意賣給我們,要求我們拆除。問題是,當初後面整排的房子都是在同一條線上蓋的,包括他們自己家的房子也是一樣。這種土地重測後出現「位置不對」的問題,如果上法院,我們應該怎麼處理?畢竟這是已經有 53 年歷史的老房子,用空心磚蓋的,也擔心萬一拆了,整體結構會不會出問題。懇請各位前輩給點建議與意見,感謝。Ps:照片左邊二樓的 是鄰居的房子,他在還沒買這塊地時也同樣侵占到原地主的土地。
ccffee2003 wrote:阿嬤家的房子...(恕刪) 台灣就是這樣子,土地劃分都是以標的物相對位置做測量,每次測量的的詳細位置就是不一樣,要解決就是拆屋還地,問題是再過幾十年測量結果又不一樣再拆一次?!你覺得法官會採信當事人蓋房子用的那條線,還是公務人員的鑑界結果?!
ccffee2003 wrote:阿嬤家的房子,是民國...(恕刪) 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鑑界,並準備好土地原始資料喔。申請人對於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得再填具土地複丈申請書敘明理由,向地政事務所繳納土地複丈費申請再鑑界,原地政事務所應即送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辦理後,將再鑑界結果送交原地政事務所,通知申請人及關係人。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應訴請法院裁判或以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處理,地政事務所不得受理其第三次鑑界之申請。
看起來左右兩邊都有內縮蓋啊!左邊就屋簷蓋出來而已,所以左右兩側應該知道自己的地到哪邊。後面的地,跟你家以前可能是親戚,或是人好沒有計較。賣掉以後,現地主當然會重新鑑界,越界當然是要回來,話說你可以上網去看地籍圖啊!看地號就知道有沒有越界,有灰色塊就是建物,看灰色塊有沒有覆蓋到他們的地號比如圖中這塊就蓋到別人的地去了。
這種糾紛 長年不斷還看過法官當庭說每次地震後 測都不一樣他們也很困擾我也看過 一個很大的地來測過 3-4次 每次標的線 差了好幾公尺令人費解也遇過地政測量的說現在它們設了很多 GPS 參考點可以 移動參考點 變動圖面所以是可能變動的 但是會比較貼近現實以上 只是聽的實際上多問問! 說不定有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