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聽身邊北漂朋友在抱怨,政府提出的租金補助看似要補貼在外租屋打拼的遊子,沒想到一堆房東根本沒繳稅,害得申請過不了,不然就是跟房東商量後卻得來房東說「申請就會調高租金」,結局就是房東房客雙輸局面,得利的只有政府成功課到稅,我自己也在外租過房很懂朋友的心情,真得覺得很無言,但現實就是如此,無能為力。
這就跟你去店裡買東西要不要開發票一樣。而政府呢,不管開不開,都抽的到,怎說?開,買家付發票稅,賣家付營所稅;不開,買家無法報成本,所得稅往上加。至於要還是不要,自己算,那個便宜用那個。表面上看,請補助,就會有租約公證跟租賃所得稅的產生,直接看,補助會大於這兩項費用很多,但往後期看,如果房屋發生交易,出租的房子是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的,這筆數字可就大了,這應該才是房東不願報的原因。
章安 wrote:最近常聽身邊北漂朋友在抱怨,政府提出的租金補助看似要補貼在外租屋打拼的遊子,沒想到一堆房東根本沒繳稅,害得申請過不了,不然就是跟房東商量後卻得來房東說「申請就會調高租金」,結局就是房東房客雙輸局面,得利的只有政府成功課到稅,我自己也在外租過房很懂朋友的心情,真得覺得很無言,但現實就是如此,無能為力。 你申請房東加租金你和房東都有賺的情況下大多的房東才會願意配合這事很難說對錯畢竟以房客身份看這明明是政府的政策..憑什麼分房東一杯羹旦以房東的角度來看你想申請補助..為什麼事後的麻煩確要由房東來承受所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大部分房東根本不在乎這一點補助而是一旦申報,可能被列管補稅的問題要就不要申請補助讓利一點給房客,不然拉倒。不然就是要入戶籍,房子人家的,什麼都順你意就好。那比照日本,租房前要先拿個幾個月謝金給房東(拿不回來的)押金租金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