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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可以要求你們拆屋還地(只拆他那半塊地上的部分)或付那半塊地的租金
(當然地政機關最愛的還是看你們兩邊誰願意賣給對方,讓整塊地(最好是連地上物一起)都是同一個地主(因為這樣登記起來方便))
yron26 wrote:
因為房子和一半的土地是我爸買的,對方有趕走我家人的權利嗎??...(恕刪)
法律上來說......有(針對他持有的那半塊地,你們家持有的半塊地他沒權利趕。然後房子本身也沒權利趕.....不過有權要求你把蓋在他持有的半塊地上面的部分拆了)
yron26 wrote:
現在每年要繳土地稅給別人,將近3000元左右,我家的土地稅也將近3000元...(恕刪)
這部分是說他那半塊地的土地稅也是你家在繳嗎?
如果是的話,要是上法庭也許你們可以主張那筆錢基本上可視為土地租金
(當然實際上能不能成,我個人還是建議找個律師或代書研究看看......因為我也只是個有在準備國考,讀過點小六法,看了太多網路講古的普通人,所以並不專業,樓主你還是要找專業人士諮詢一下比較好)
yron26 wrote:
最後,我只覺得人心很黑~~生活遇到這種鳥事很無奈~~還要浪費時間應付這些小人~~...(恕刪)
就目前我們這些網友所能從樓主你的1樓po文中看到的資訊,
這倒也不能說是人心很黑,只能說是因為對相關法規的不了解而產生的....日常鳥事
(你們雙方私下發生過甚麼,我們不知道。總之就目前已知的資訊來看。就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yron26 wrote:
我爸在山裡的半山腰,買了1棟小3合院,土地是36坪,但是當初老人家不懂,買的時候是連同整棟房子和土地的1半18坪買下,土地的另1半18坪是別人的,現在每年要繳土地稅給別人,將近3000元左右,我家的土地稅也將近3000元,我有跟地主提這另外的18坪可否賣給我們,對方反要我們連同房子和土地的18坪賣給他,要我們去外面的都市買房子,我當下則不客氣地回說,房子賣你,我父母親住哪裡??我假日才回山裡陪老人家,老人家又不適應都市的生活,而且父母親的朋友都在山裡這裡面,他們搬去都市的意義是什麼??最後,我擺個臉色跟對方說,你們前面這塊18坪的地卡住我們家了,讓我們家很不方便~~對方也聽懂我的意思,則不好意思地離開~~~
我想請問,各位遇到這種事會怎麼處理??
因為房子和一半的土地是我爸買的,對方有趕走我家人的權利嗎??
最後,我只覺得人心很黑~~生活遇到這種鳥事很無奈~~還要浪費時間應付這些小人~~
房子合法嗎??
不合法..只是單純要你們走很簡單..不要房子就解決了
而小人
捫心自問一下自己
你和對方有什麼差別??
你想過嗎??
其實你和對方有什麼分別??
你自己說說看好了
你罵對方想買你們那18坪就是小人
那你們想買人家那18坪是什麼??
你們就是正義之士??站在公平與正義的一方??
半斤八兩而已
在你罵對方小人時
你也是在說著自己
說真的
當初你父親那一代買下18坪的土地是他自己的決定
他自己貪便宜的下場
怪不了任何人
他自己當時決定付錢的
怎麼多年後就變成千錯萬錯..
你父親一定都不可能是錯的一方
憑什麼?
憑什麼你就認為父親能那麼神聖??
言出法隨是嗎?
l6632154j wrote:
法律上來說的話
....對方可以要求你們拆屋還地(只拆他那半塊地上的部分)或付那半塊地的租金
(當然地政機關最愛的還是看你們兩邊誰願意賣給對方,讓整塊地(最好是連地上物一起)都是同一個地主(因為這樣登記起來方便))
一般人講的半塊地
大多是指持分土地中他持分一半
而不會是一塊完全的土地持分
那原po說是36坪中的18坪
大多是指土地完整是36坪..
而他們持有的持分是18坪(大約就是1/2)
不太可能是指他們有塊完整的土地18坪
而對方也有塊完整的18坪土地
如果今天土地是各自完整的一塊各18坪..那會像你說的
旦如果今天真的是持分1/2
而房子本身也不合法
那土地的任何一位的所有權人(不管持分的..除非當時的違建是有經過他同意的)
都有權申請整塊土地的拆屋還地
不會只拆一半..
而是會整塊地的拆除
yron26 wrote:
法子合法,有建物權狀,當初老人家買的時候,土地分別是不同的地主,其中一個地主擁有房屋權狀,所以我爸就跟他買房子,包含一半的土地,只是另一半的土地,就不清楚我爸當初為何沒跟他買了,我想是地主不賣,或是價格過高,所以我爸沒買下來~~(我爸過世了,問不到了,現在是我媽和外勞在住)
這地主很多地,我家前面只是他的其中一小塊,而且對方長年不在家,久久才回來一次,是問他要這一小塊地做什麼??對方明明是大地主,又不缺我家這一塊,反倒要我賣給他,我前面說過了,賣給他,我父母親要住哪裡??這不是找人家麻煩,不給人家方便??這就是故意~~
合法就住吧
最多對方來跟你要土地租金而已
每年除了土地稅金外
另外要在付對方土地的租金費用
合不合理
非常的合理
因為土地是人家的
人家有權利去主張他的權益
我想當初你父親買時
也是貪便宜
土地買一半(錢也付一半)
房子能用全部
怎麼想都賺到
而房子賣了你母親可以在買一間正常沒問題的房子
不需要說的好像只要不住在那是什麼天理難容的事
大多數的情況是..房子不是不能賣
價錢問題而已
如果今天人家很阿殺力的拿2000萬出來
你賣不賣
2000萬不賣...拿4000你賣不賣
說穿了
你想便宜買下對方的土地
那對方也想用同樣便宜的價錢去買你手中的持分
你不願意便宜賣
旦你確怪罪人家..為什麼不便宜賣你
這和人家缺不缺土地沒有關係
土地多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
人家土地多是他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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