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持有的老房子可以拒絕改建嗎?如果要辦分割,如何決定位置?

老家的房子大約55.5坪,是跟堂弟共同持有的,房子已經倒了,沒有人住
我的持份是1/3,大概18.5坪
堂弟同時擁有老房子旁邊的廣場,最近跟建商談蓋房子,
如果賣給建商,是用公告土地現值的1.5倍,
如果分房子,只能分到小小一間大概13坪,
如果不合建也不拿錢,以後自己蓋,考慮建蔽率60%,只能蓋到11坪,
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請教有經驗的網友!謝謝!
依照民法共有物的處分規定,你堂弟持分三分之二可以由他直接決定賣或不賣及價格,你的權力只有以同樣價格優先承買。
uclajama wrote:
老家的房子大約55.5(恕刪)

堅持不賣
去申請分割 鑑界阿
不過你的那一份會分在那裏很難說
之後也是放在那裏長草 或是自己把他圍起來
日後要建對外道路
你那一份也要貢獻出幾趴出來
除非你那塊地是臨路的
建商要買就趁機處理掉
不然以後更麻煩
既然沒人住就賣一賣換現金..把錢拿去投資理財錢滾錢比較實在
建議你要不賣掉要不跟著這次改建拿房子比較好
你自己蓋要不要退縮人行道??
一樣是拿到房子
跟著蓋的完整性比較好
自己蓋的費用不會比較省
而同建商拿翹
到時又臨時加價
保證你爽到不要不要的
位子不錯的話我應該也會拿房子
自己蓋只能蓋到11坪,那要這房子是住心酸的嗎?

首先,現在的問題是,老房子沒在住,那你住哪裡?

自己的房屋,還是租的?

如果自己有房屋,那就建議直接把老房子處份掉換現金吧。

而如果現有房屋是租的,或是想要其他房屋,或許可以與該建商接洽看看,換一問給你(有可能要補差價,但也比自己蓋要省許多了吧)
uclajama wrote:
老家的房子大約55.5坪,是跟堂弟共同持有的,房子已經倒了,沒有人住


佔著茅坑不拉屎

都已經倒了的茅坑,你還想怎樣?

18坪 大概就 60平方,以面寬5米大概就12米深,了不起只能停3輛車

就算要當停車場出租效益都不大。

※重點是地點:不過都能放到倒,大概也沒多好

所以

一、如果這地方日後有發展空間,蓋鐵皮屋出租是一個辦法。

二、如果地的的面寬太小,你分到的地太崎形時,還是賣一賣比較省時省力。

不過可以撐久一點,多要一點。

我公司這邊的農地都是 寬10多米,長200m 的崎形地。想也知道

每個繼承人都要臨路,結果越分越長~~

三、持分地,自己的能處理就處理,再留給子孫是只製造問題。
你堂弟這端有很多做法 你的持份少
就只有兩個選擇同意賣給建商 分現金 或分房子
不同意就是你把他的部分全部買走 你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他們直接"做"變價拍賣你也只有上面兩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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