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這個合約是否可以提前退租

請教一下,這個合約是否可以提前退租

合約上註明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即可終止租約,本來1號要繳房租,月底了現在房客依然遲遲不繳房租,我已經催了五次有了,請問這個條約在,我是否可以提前通知房客一個月後我要終止租約,合約一個月以後自動終止,如果持續不搬,終止租約後開始要付雙倍租金
這個條約本來當初是給房客方便,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他們可以隨時搬走,主要考慮有時候人在外面總有無法掌控的因素,最近因為欠租,拿出來翻,才看到這條
如果這條可以,那是否就不需要一定要欠租達兩個月才能到法院執行呢?
麻煩比較了解這方面的大大幫忙看一下,我是第一次租房就遇到這個問題,真的很煩,很浪費時間
jumbohar wrote:
如果這條可以,那是否就不需要一定要欠租達兩個月才能到法院執行呢?

如果你是房東,當然可以。

但是這個合約你有公證過嗎?要法院執行不是那麼簡單的,沒有個一年半載,你是很難趕走房客。

jumbohar wrote:
,如果持續不搬,終止租約後開始要付雙倍租金

合約裏有這條嗎? 你要擔心的是房客不搬,你連一毛錢也都拿不回來,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 租賃雙方"得"終至租約
(就是簽約期限之內 雙方都可以終止租約)

依約定"得終止租約者" 租賃之一方應於一個前通知他方
(可以終止租約的人) (要提早一個月說 我不租了)

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 應賠償他方1個月租約額之違約金
(誰如果不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租 就罰一個月給對方租約)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第四條之擔保金中扣抵
(房客的違約金就是第四條的擔保金)

租期屆滿前 依第二項終止租約者 出租人已預收之租金 應返與承租人

(合約到期之前 第二項終止租約的人 房東已預收的錢要退給房客

●
你要提前一個月跟對方說 "一個月後 幾號我就不再租給你了"
才能解約 否則要賠錢

如果只是每次只是單純催繳房租 那沒有用喔
(比如說 你再不繳 我就不租你 這樣沒用)
(你再不繳 我一個月後幾號就不租你 這就OK)


至於他如果欠你一個月錢的話

你也直接違約叫他搬走吧 反正他欠你一個月 剛好你的違約金也就兩消

(但是如果有押金的話 記得退給對方 不能再扣押金喔)


*另外如果是房客 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 告知房東 一個月之後我就不租了

再合約未結束前直接解約搬走 是要賠錢的 意思就是要住到合約終止 否則要賠一個月...


我的親身經歷就是我阿姨租我房 想用這條 和 一條(未到租約期限前退租者須扣押金和一個租金)來扣我押金
我馬上告知她 我一個月前已經告訴你 我幾號要搬走不租了你也答應
就算我沒住到合約期限 也要退我押金 和 已經繳到合約結束的租金 不然就法院見
我講完就衝出7-11 阿姨馬上追出來 表示要退我錢
jumbohar wrote:
合約上註明只要提前一...(恕刪)

最近有個 wholive 誰住我家app,可以調查或回報房客信用狀況,別忘了幫他回報一下,以免別的房東受害喔。
隨風浮雲 wrote:
如果你是房東,當然可...(恕刪)


沒有公證,但是遇到這種房客還是要做不是,也只有這條路能走,不是不你這樣做,你就不用擔心不是


至於雙倍我是看合約這條,確定終止租約的時間後,如果是今天算起,一個月後,就是10/21後沒有搬走我是可以按雙倍申請賠償,當然是希望不要走到這裡,只是想知道自己的能掌握的權利在哪裡,現在還沒到那個階段,但是要做好準備
pjjoe wrote:
最近有個 wholive...(恕刪)


還有這個APP阿!希望多推廣!如果是故意為之我會回報的!目前房客態度都還不錯!就是拖!
這個APP評價似乎不太好!
多多空空 wrote: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恕刪)


你阿姨?親的?也算太清楚了吧?

是的!有押金如果扣到滿!應該就是下個月10/20左右!剛好一個月前!
所以才來請教!
這個房客搬進來時!感覺不錯!人也客氣!我還買好點的獨立筒床給他!想說出外人辛苦回來睡覺要睡好點的!
少賺一點!現在想想!似乎自己想多了!便宜的買買就好!
jumbohar wrote:
合約上註明只要提前一(恕刪)


1號要繳, 才拖20天到21號而已 你就想趕人走? 當你租客真可憐

等11月2號開始 你才能動作, 法律上他現在還是租客 因為他有付押金

(10/1可扣押金抵一個月房租, 11/2開始才是逾一個月未繳房租)
jumbohar wrote:
沒有公證,但是遇到這(恕刪)



你當租客都白痴嗎? 押金被你吃了還要賠你一個月房屋?


有契約沒用, 你要這筆錢要走民事勝訴後才有可能拿到

沒人會白痴到看你契約就拿錢給你,他如果有意願賠你一個月 早就拿來付房租了



遲繳都不滿30天, 你就一堆內心戲想趕人走 想扣押金 甚至要賠償?

看來你當房東真的很閒, 20天內可以催繳5次(平均4天1次) 遲繳未滿月 你就想這些有的沒的
125475368 wrote:
1號要繳, 才拖20...(恕刪)


我不是要趕人走喔,我只是要知道我能主張的權利在那裏,總不能到最後一天的時候再來找問題的解答,提早做好準備
還有我知道要扣押金,加上欠租兩個月,我現在有問題的是我在合約上有註明終止合約的問題,提前一個月通知,是否可以終止合約,因為一般合約上應該是未滿一年不得終止合約,而我的合約上是未滿一年,如果提前一個月通知,可以提前終止合約,那是否我現在通知一個月後終止合約,在法上,我就不需要等待四個月的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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