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親戚共同持有土地約 100坪 ( 60%/40%分,我是40%的)
地上物已有建物 53坪/23坪 ,等於空地:24(坪(其中有17坪是我持有的)。
大概 10年前吧,想不到親戚給我鐵皮蓋滿滿做全家的後倉庫。
處理方式:
1、當面反映無效。
2、找新北市拆違建(因為這種蓋很快、來都是既成違建 - 排隊,排10年了也沒通知要拆)。
3、反饋全家要求其應限制加盟主退回其建物底下,不應使用非加盟主的土地。
第一次區經理說要處理,再來就躲起來了,之後再就算到全家官網申訴也不回了
(申訴了四次,固定一個月一次,沒回應),
別人是全家就是你家,我的是變成你家就是全家。
沒招。
4、自行訴訟,由提告到勝訴到強制執行,加上來回抗告,合計 8 年,終於到去年拆了
(拆的費用又抗告,我墊付的錢到今年還沒判下來,加上再強制執行可能
2020奧運才能拿到了,又是10多萬卡著。)
最悲催的來了。
去年強制執行拆完了,書記官也說共有土地不能自行使用,
乖了半年吧,今年 2 月又蓋了一小角,當然也是要求自行拆除,
一說完馬上又再補蓋一塊。
馬上報警去看,警察才跟他說完隔天,又再補佔一蓋。
問了警察能不能拘補或是什麼方式制止他,
警察說:最多只能移送,也是不會有什麼效果。
小弟再想,再移送也只是下一個10年再已,對方還是用爽爽啊,
其實之前也打過分割官司了,面寬不足,對方不願意退一些面寬出來,所以裁定是送法拍拿錢。
本來想的,父親不願意賣房,所以一直沒有要求執行(判決還在)。
這邊請教一下各位大哥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協助分享。
我已經考慮到買二車工業廢土來到好到滿了,大家都不要用的階段了。
故事有點長,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