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上舊居地,約900坪,我個人的持分是113坪多一點,算是第二大的持分地主

最近有仲介想要找個有錢人來蓋房子,想要一坪4.7萬收購,那也不過才531萬
實際上附近建地的行情正常則是在8~10萬之間。差距有點大,如果用行情價能賣掉是900~1100萬之間(當然這可能比較難,祭祀公業持分多,不好處理)抓一千萬好了
我看過對方的圖,大概就是蓋27間房子,每戶地坪約31坪,如果用這方式來衡量的話,我的持分可蓋戶數約在3~4間
我做仲介的朋友是建議我,可以用合建的方式去談,這樣我可分得兩間,以那附近的成交行情800萬一戶來說,抓個七百五十萬就好,兩間可以賣1500萬。但這方法建商不同意,他只願意賤價收購土地,我們要的話要自己掏錢買...我五百萬拿了還要還他倒貼他兩百萬才換一間房????有沒有搞錯!
自己蓋的話蓋個四間小坪數好了,一間28.5坪左右,依當地容積率建坪是42.75坪,就算一坪用7萬蓋的話,一間成本約300萬,四間1200萬,一間賣七百就好可以賣2800萬,可以賺約2800-1200=1600萬

這530、1000、1500或1600..........一念之間就可以差到三倍.......我看到好幾台雙逼漂過去阿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好呢?

是530賤賣就好?

賣1000萬的話目前是不太可能,可惜的就是那些遠親們不知道在想什麼,居然都簽同意書了,最大咖(約120坪)或第三大咖的(約100坪)的或持分不到十坪的,都簽同意書願意賣.........當然我也不知道會不會有暗盤,實際上給某些難剃頭的給比較多。
另外就是該仲介說如果現在不處理將來會被政府"沒收"?!真有此事?

如果我自己蓋或找建商合建四戶分兩戶的話(我上一代也是從事建商,說實在要自己蓋也不是不行)
這仲介說說如果我不賣分割時就把我分畫到邊邊去,雖然我回答他說這是法官決定的得的可由不得他,但是法官會不會把我邊緣化?主要是因為這塊地要經過別人的地,真的也很擔心到時候分割給我的部分沒有臨近既有巷道(到時會拓寬),又被建商故意隔離沒留道路的話不就麻煩了?
但問題來了,雖然我聽說強制分割的話是由法官判定,且我從事仲介業的朋友也是跟我說,我持分的是四間房子的分,不像其他持分地主只持分3~14坪不等,所以法官不可能把我劃到邊緣地帶沒有臨接道路的後邊死角去,真的是如此嗎?

本來是想說應該談不成,放個15~20年可能價格會比較好,沒想到今天看到一堆人簽名的同意書,有點傻住
主要就是兩個問題
1 不賣的話將來真的會被政府強制沒收嗎?台灣政府真的有這麼土匪嗎?還是說是用公告地價收購?政府真的要收購的話大約民國幾年會實行?
2 法官強制分割得話,我的持分部分會被邊緣話嗎?還是如我朋友所說因為我持分坪數大,會讓我臨近既有道路?

各位建築業專業的前輩先進們,可以提供我意見跟解惑嗎?謝謝



文章關鍵字
不賣的話將來真的會被政府強制沒收嗎?
答:如果被中國統一的話就會被強制「沒收」,中華民國政府目前沒有沒收土地的法律。
台灣政府真的有這麼土匪嗎?
答:台灣政府如果由大陸駐台代表應該會,但中華民國政府肯定不會。
還是說是用公告地價收購?
答:除非土地被排入XX設施預定地,但由上下文看來,該土地已經是建地,應該是不太可能,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收購土地是用市價。
政府真的要收購的話大約民國幾年會實行?
答:等中華民國滅國後才有可能,到時應該是西元紀年了,不能用民國這個年號了。
法官強制分割得話,我的持分部分會被邊緣話嗎?
答:有可能,但對方要補差價。
會讓我臨近既有道路?
答:有可能,但你要補對方差價。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助您。
你那種沒這個價啦

你可以冒險一點換你去召集其他地主自己蓋拿錢出來啊

大部分的人都蓋印章了代表你越來越有談判籌碼

但是如果高個一萬左右或許還有機會再高

你自己留著等最後要找人蓋印章分割都割不出來

就沒價值了啦
你要不要用高一點的價格去收購其他人的持分阿,這樣你就變成大地主囉
不是被政府沒收
是被強制處理

樓主要注意的部分:

土地法34條之一,俗稱:強制收購

基於 地盡其利 原則,土地基本上越完整對國家越好,所以有這條

樓主的份額只有12.6% 人數上也居於弱勢

建商若能取得土地的絕大多數份額的同意及人數上的絕大多數同意
是有權利直接把樓主的份額依大多數同意戶的同意單價直接強制收購的
往好的方向想 被強制收購的不用像同意戶需支付仲介費+其他雜支

地號???
評估一下到底值多少????
civic 999 wrote:
祖上舊居地,約900...(恕刪)
樓主有說附近建地價格是每坪8~10萬,市價約900-1000。
樓主估計持分地的價格是建地的9成,至少要900萬。

持分地的價值要參考各方面,除了土地座落及分區外,有無地上物,
持分人有多少,有無分管契約,這個都是影響到土地價格,
一般小型建商在買土地都是馬上買馬上蓋,土地開出來價格都是蠻不錯的
持分土地根本不可能單獨所有的9成,一般約是4成到6成,
視持分人數及有無地上物要處理,不信可以自己找仲介賣看看。
APulsCode wrote:
會讓我臨近既有道路?
答:有可能,但你要補對方差價。

所以分割時雙方會同時到場(法院?)嗎?現場協議價格?
APulsCode wrote:
持分土地根本不可能單獨所有的9成,一般約是4成到6成

所以現在開出來的價格是4~5成,可以賤賣?
說實在留下來自己蓋也是個小發財的機會,搞不好還能找到副業,改當小建商

LoveMiffy wrote:
你自己留著等最後要找人蓋印章分割都割不出來

現在是大部分的人都同意,只剩四個持分分別十坪左右的三兄弟+一女婿拒賣....可能是想當最後一戶抬高價格吧?只是他們四個加起來持分連我的一半都不到....是不是我該學他們當最後一戶抬高價格?台個一萬也好?

o-3-o wrote:
高一點的價格去收購其他人的持分阿,這樣你就變成大地主囉

我如果那麼有錢就自己當大建商了...

islyml wrote:
往好的方向想 被強制收購的不用像同意戶需支付仲介費+其他雜支

仲介費目前是只需要建商出(我算過約兩百萬,難怪他那麼努力奔走)
不過如果被強制購買的話,我也只能拿到他出的那個價格?一樣要支付六萬六的土增稅?
如果真有這一條那我不就不能當最後一戶,可以拿俏抬高價格了?
什麼情況下(或時機點)買方可以動用這條法律終止我拿俏的行為?
但我有四戶的持分,難道我不可以堅持不賣我要自建?
那法律不就沒保障到我了?畢竟我的是四戶的分,不是零星十坪那種只能搭帳篷、蓋套房的小持分?
相對,上面提到目前拒售的三兄弟+一女婿,他們的持分加起來也有45坪左右,是不是也可以聯合主張合併共同持有,以備將來他們要蓋間獨棟合住?
可以當最後一戶,可以拿俏抬高價格。
當對方取得2/3持分時,可以動用土地法34條-1,強制購買。
也有方法可以反制土地法34-1條,詳情可以問有經驗的代書。
要自建可以,就是先分割,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就聲請法院強制分割。
法律有保障原地主的規定是優先購買權,可以用建格的價格跟其它共有人購買。
不用怕!

建地分割的話 可要求預留道路

道路由持份比例共同支出

不會分一塊沒路的地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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