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 我在上個月25號凌晨簽訂買賣合約 , 我是賣方 , 簽約時有要求要提前挪用一成的資金要處理搬家的事情 , 買方也已經同意了 , 於是 , 直到現在已經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了 , 代書還是沒給我確定可以挪用資金的時間 . 我想請問一般這種要提前挪用資金的問題需要多久賣方才可以動用資金??
我是覺得跑流程真的有需要那麼久時間嗎?提前挪用一成的資金買方已經同意了 , 為什麼還要等流程跑完我才可以用到那一成的資金 ??
只是雙方還未交屋錢錢,這筆"看得到拿不到"的錢先由公正第3者銀行信託保管~
過戶前賣方要先提撥信託帳戶的錢,不需代書及仲介同意,那是你們買賣雙方之間的私事..
你只要約好買方,一起跑一趟該信託銀行的"信託部",表格一紙當場簽一簽"匯款指示書"即可立刻出帳~~
前題是信託專戶裡應該已有你要的1成售屋款額度才對~~~
我上回是雙方一簽字用印後,不到1個小時數百萬餘款即匯入我帳戶~~
因為信託的銀行有犯罪事實及證據在我手上,我先原諒他們,怕被我告~~ 哈哈!!
不過,話說回來~ 信託專戶先讓你提領1成售屋款,對買方是不保障的..
如果最後過戶交屋不成的話,你跑了找不到人.. 那買方被你拿走的1成屋款找誰索賠??
因過戶交屋不成的話,產權就還是你的~~~~~~~~~~~~ 看來買方也是很沒有經驗~
應該是代書在幫買方擋你~~ 這是保障買方的作法~~~
一位有售屋經驗且打贏官司的人經驗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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