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被政府出賣.這是政府必須公開的資訊.如果不公開.那你被詐騙的機率才多到說不完.例如,你想買帝寶的房子..有一個人跟你說他有帝寶的房子要賣而且還帶你去看他在帝寶的房子..你很滿意後.難道就付錢嗎?你就必須去查證.房子的所有人是誰,土地的坪數.有沒有被查封有沒有銀行貸款等等.這是在保護你,在保護買受人.如果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查那一定會有人受害的..
aleck1119 wrote:因為到外地工作住親戚...(恕刪) 謄本只是其中一種"最重要"資訊來源啊,他也可以照著戶籍地址去問里長問鄰居問警衛問旁邊的店家,一直抽絲剝繭下去一定能找到有用資訊的,不然房仲每天坐在店裡閒著沒事幹嘛,就是在找買方找賣方。atrib001 wrote:想不通的是居然不是你...(恕刪) 這你有所不知,刺激出本來沒有的需求才是厲害的銷售,他可以用"賣掉馬上賺"的說法洗你腦,還會掰說有人正好要買,出價很高...諸如此類的,反正就是洗到你心癢癢把委託簽給他,很多屋主就是這樣本來沒有要賣的,被洗到一時利益薰心把房子交給房仲賣。
讓民眾查詢資訊也不一定要把資訊全部揭露,就像密碼確認的程序, 只要把ID跟密碼送到電腦裏頭後加密比對,只會返回一個正確或錯誤的結果.當民眾需要查詢他人資訊時也應如此, 資訊的清冊不需要也不應該提供給查詢方,民眾只要知道手上的資訊是否正確, 因此政府應該幫忙做完資訊確認的工作,然後給個答案說該資訊是正確或錯誤就夠了.又例如說我家這而正在籌辦自建, 顧問廠商已經幫我們調到所有的地籍資料,像這種例子應該是所有權人自行去調出後交給顧問廠商,不然好歹要簽個委託書委託廠商處理.政府要多做事情當然得要多些人或多些資訊設備甚至修改整個資訊流程,但也更能保護個人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