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合約就已經"印上1%"佣金收取標準, 我根本不必再討價還價.

上周也碰到個1%+1%的仲介, 不過合約上仍印2%+4%. 但他說>$2000萬的1%+1%就可做.
今天有個來電仲介, 我問她說1%+1%接不接? 她說有意願做.
不像其他超級貪心的仲介, 說甚麼不管總價高低, 2%+4%是政府規定的, 我公司規定少1毛都不做.

大家都知道, 沒有所謂的真正自行吸收這種事.
從關稅, 貨物稅, VAT..... 各種名目的稅金到最後都馬是由買方承受.
屋主賣房當然也不例外, 也一定會把佣金轉嫁給買方的. 仲介抽的佣金%越高, 買方的最終成本一定也越高.
所以我會把這些不貪心的仲介們介紹給想賣房的屋主們.

當然哪天我若看到喜愛的店面, 我也打算找他們去幫我殺價, 反正1%+1%總比2%+4%省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