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uta wrote:『契約期間,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今天又不是乙方要搬,是甲方要乙方搬,沒錯吧~可歸責事由不在乙方,憑啥要扣人家租金?~ 請重讀一次文章吧,房東要房客搬走,是指在契約結束後不續約。以法律而言,不續約的確是房東的權力。而房客因為房東不續約,於是要提前搬走,這雖然的確存在因果關系,但純以法律來講,房東仍是有權扣租金的,只是要不要顧人情而已。
合約是到幾月幾號如果合約是11月1號到期 10月搬走很正常 收費到10月11月1號 是10月30號晚上11:59 分 過一分 到期我租房子是會提前搬走,也有遇過有困難房東讓我多住1週搬走沒收我費用如果是提前搬走會扣1個月租金(誰提出誰付),沒住的月份會要求退費但往往都捨不得扣1個月租金,完成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