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騎樓產權的法律問題(狀況有點特殊)

怎麼會有人覺得產權是他的,他就可以封?如果這樣為何目前的建物還會被政府拆?
連透天厝的騎樓都不能封了,一樓騎樓的地主怎麼會覺得他有權可以封?
產權是他們的,就算不能封也可以縮小。
到時候痛苦的還是樓上,
再來請樓主換位思考,如果你是一樓呢?
產權就是他們的阿,建商蓋錯了他們也是苦主,
所以管委會才會有人提議買回來!
淘能力:超過全中國98%用戶、淘次數:1萬次、淘最貴:10萬、淘最重:150公斤
這種情形肯定各說各話

建議直接打官司
joumingt wrote:
我家的騎樓被一樓的蓋(恕刪)


(((有人提議花錢把一樓的騎樓產權買回來)))

買他個蛋蛋~~~

問個問題~~你們有合法建照跟使用執照吧~~

這個沒問題的話就去申請查驗~~

當初申請建照跟使用執照的資料及藍圖來對比~~

以政府審過的為準~~

你們一樓講的根本沒根據~~

他乾脆說往一樓延伸出去500公里都是他們的~~
joumingt wrote:
目前市府已經發文來說,必須要限期拆除(恕刪)


是沒人看到這一句嗎?

所以要走行政救濟程序也是一樓的,怎麼會叫樓主去...
淡紫小草 wrote:
我私人名下土地這樣做過,
還被不少人提出檢舉,
結果是我贏了n次...贏到現在。(恕刪)


土地和建物不一樣的!
歸根究底還是要怪政府的騎樓政策
要民眾花錢買還要民眾拿出來當公用
花幾百萬甚至破千萬買的私人財產要這樣被政府搞誰能接受?
有本事政府就把台灣所有私人權狀的騎樓照屋主當初購買的價格收購回去變國有
這樣相信所有騎樓的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不然誰那麼佛心多花幾百萬甚至破千萬來給政府當功德?
joumingt wrote:
我家的騎樓被一樓的蓋出去,變成私有地。
目前市府已經發文來說,必須要限期拆除。
但屋主主張當初購買一樓時,是建商蓋錯了,所以他們才有權蓋出來。
現在如果要將它拆除,他們要將我們大門封起來,叫我們全體住戶走地下室一樓進出。
目前我們管委會要召開臨時會議,有人提議花錢把一樓的騎樓產權買回來。
我只是很好奇,就算是建商蓋錯好了,市府也沒有管那麼多,都要叫他限期拆除了,
那他是依據那條法令封門,不讓我們走大門進出呢?
請懂法的專家幫我解答,謝謝!

不用煩惱那麼多
既然市府已經要求要拆, 一定是有法條根據才說要拆
你應該是去問市府是根據哪一條法條他不能封門
而不是來問他是依據那條法令封門
不能封的法條一定比他的產權要大
你本末倒置
他不爽, 叫他自己跟市府上法院理論去
你跟管委會在法院旁聽席看戲就好了
市府拖拉, 就找議員去施壓市府當局動作快一點
先拆了再讓他官司慢慢打
反正萬一拆錯了也是市府賠不是你們賠
joumingt wrote:
他並沒有壓力,因為建商真的蓋錯了,所以他們覺得有理,也站得住腳


建商有錯,那也是一樓和建商的官司 和大樓無關 ,懂嗎? 和建商打官司,壓力可大了

欺負管委會,反而簡單。

基本上你用說的,沒幾個人懂你的問題,騎樓 和 大門到底是什麼樣子?
我想管委會應該也看過竣工圖了~

原則上我個人認為"騎樓" 這名詞是重點~

如果建造圖及使用執照圖上說是"騎樓"....

主管機關就會受理民眾舉發違法使用...限期改善...甚至拆除

至於產權是誰的? 根本不重要~!

因為大樓整體的規劃早在建築師設計下決定如何使用~

大家可以公用或約定共用就已經註定未來的結局了~

蓋錯? 設計錯? 規劃錯?

不管如何....一樓就是被騙或吃虧的機會較大...可能要認栽了~

只要被標記為"騎樓" .....一樓就輸了~

再者...你們建築體不是公寓....是大廈...有管委會~

要重新變更....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

建議請大家看清事實的真相後...互相體諒...各退一步...使用者付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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