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文發問] 已簽署"買賣契約書"、但無簽"不動產買賣意願書"、"買方給付服務費同意書"

服務費4%+2%一直疊加 難怪房價一直噴
話說 我買 只給1% 賣方因為另外要賣轉買 所以也只給1%
現在世道 只求成交 才不會餓死
你給2% 算好客
0214matt
這部分可能也沒辦法再更改,也只能這樣。謝謝大大的回覆。
0214matt wrote:
Mobile...(恕刪)


這個時機點,買服費不都是1%嗎?

啊可能殺到太爽了,沒考慮那1%服務費...

要看你的仲介是靠行私下簽的,還是走公司流程的

一般走公司流程,應該都是一次性匯款買服費入履保,再分兩次扣款,而且都會開發票...

我之前就一個仲介一直魯,買賣仲介費想一起賺,聊聊就知想私下接...

當然,便宜治百病,如果殺的很爽給他賺又沒差

但風險是,出狀況還真的找不到人...

服務費本來就要給仲介賺啊,但在小房間談就應該把這個成本也要算進去了

房價不減就扣仲介費,幫我殺的爽佣金給你賺,天經地義...

買家最大的殺招就是,林北不買了

啊不就看屋主降價,還是仲介自砍服務費
0214matt
感謝大大經驗分享!他說不能匯入履保、不能匯入公司帳戶、只能現金。看來「有可能」是想私下接。(猜想,不一定為真)
「更新」
房仲堅持不讓我匯款給公司⋯
為錢拼命
這些發票之後賣房子都可以用來舉證省稅
0214matt
瞭解!我會極力要求要看到發票,且是匯款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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