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ich wrote:
是這樣的,在成屋買賣,我看到實登,很多都是賣1100萬 1200萬 1300萬
然後有幾筆是700多萬的、800萬的,看歷次交易成本在500萬600萬,前屋主還是有賺
我就問仲介這價格有機會嗎?
他說這都是走節稅的方式,補給現金的,是違法的
我想問的是,真的是這樣子嗎?
假設我買1000萬,300萬給現金,實登700萬
那以後我至少要賣1000萬以上才不會賠,假設我賣1200萬,我得繳1200-700=500*45%=225萬的稅
將來要買的人還會說,你成本才700萬,你賣1200萬太貴了,算我850萬就好了,我以後還不好賣了呢!
而且走節稅還違法!
會有人這麼傻?這仲介是不是在唬爛的阿?
房仲沒有唬爛你,這確實是存在的交易現況,例子多不多,不知道。實價登錄參考就好,不要盡信。你說未來你不好賣 ?應該是說,你不好賺而已。
房子你買 1000 萬,但前手不想繳太多房地合一稅,所以要低報。如果你不願違法,要嘛不要買,要嘛再多拿出個 1 百多萬以上,以真實價格登錄。
這種隱瞞的價差,多以現金交易,不留證據。你如果買房也是要短期幾年內賺價差,那這個稅就是未來要付的成本,能賺的就變少了。
如果長期自住的人,持有長期之後稅率會降很多,到需要賣時,要繳的稅會少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