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mingt wrote:其實我覺得他並沒有壓力,因為建商真的蓋錯了,所以他們覺得有理,也站得住腳,但我其實只是想瞭解,如果產權是他的,真的可以封門嗎? 如果封門以後你們依然出的去的話,那封門在法律上沒問題。有的頂多是他人風評的問題。"封門後能不能出入"這是最大的關鍵點。joumingt wrote:因為他是被人檢舉,所以他不爽就封門了… 我私人名下土地這樣做過,還被不少人提出檢舉,結果是我贏了n次...贏到現在。
joumingt wrote:因為他是被人檢舉,所...(恕刪) 還是一樣,這是他和建商的問題,被檢舉一定會不爽,但是起因在於建商蓋錯,這並非社區其他住戶的問題與責任,也不構成他可以合法封門的理由。一樣請管委會先發文給一樓住戶,告知如封門將違反哪些法規,若仍執意要封就是行文給消防局和市府業管單位處理。其實封門本就是新增違建,申請裝修許可證應該也不會過。就他在蓋時就即報即拆了
xieb. wrote:其實封門本就是新增違建,就他在蓋時就即報即拆了 我猜你沒有實務經驗吧?我是確確實實的面對政府官員過,也確確實實爭贏匿名的投訴*n過。今天很簡單的一句話,只要地主提出眾人出高額租金來解決,那眾人要接受嗎?地主退一步,不代表奧客會退一步,而最終會扯到憲法的財產權。
daniellaigmail wrote:如果是法定騎樓,就算(恕刪) 以前騎樓正上方的容積是不是都獎勵容積? 因為獎勵騎樓上方容積 所以騎樓必須公用? 但一樓屋主要連帶產權?只是一般住宅區的透天因為沒有人會走動就會二次施工掉你這種華夏的可能也是因為可能沒什麼人通行 所以二次施工給1F 屋主 (猜測),但圍住通道不給通行應該到哪都說不過去吧~我記得還有很多屋主買屋要連帶買人行道產權的 我附近就有
joumingt wrote:目前市府已經發文來說,必須要限期拆除。但屋主主張當初購買一樓時,是建商蓋錯了,所以他們才有權蓋出來。現在如果要將它拆除,他們要將我們大門封起來,叫我們全體住戶走地下室一樓進出。 叫他拆的是市政府,請他把同樣的話去嗆市政府就好了
joumingt wrote:我家的騎樓被一樓的蓋出去,變成私有地。目前市府已經發文來說,必須要限期拆除。但屋主主張當初購買一樓時,是建商蓋錯了,所以他們才有權蓋出來。現在如果要將它拆除,他們要將我們大門封起來,叫我們全體住戶走地下室一樓進出。目前我們管委會要召開臨時會議,有人提議花錢把一樓的騎樓產權買回來。我只是很好奇,就算是建商蓋錯好了,市府也沒有管那麼多,都要叫他限期拆除了,那他是依據那條法令封門,不讓我們走大門進出呢?請懂法的專家幫我解答,謝謝! 市府不是說要拆了嗎?封大門 你就報警處理囉
行文要拆代表建商送審的圖面就是有騎樓何來蓋錯的論述?不然就是建商騙了一樓,後面再用二工來去作業一切照送審圖面作業,一樓有問題 請去告建商第一年的主委是不是就是一樓? 看一下住戶規約 約定專用部分沒有按照圖面驗收,問題很大
淡紫小草 wrote:我猜你沒有實務經驗吧...(恕刪) 這無關乎實務經驗,違建是市府要拆的。而封門影響住戶通行甚至消防本來也就是違法的。我不覺得住戶是奧客,建商蓋錯造出1樓住戶的權利損失這本來就是建商該負責的,相信購屋合約也應有這條:賣方應確保所售物無法律或產權問題之類的條文。造成一樓損失的是建商,而非其他住戶,和住戶要求通行費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