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b69 wrote:我也好想被都更, 我...(恕刪) 建商今天砸七千萬給你取得你的私有土地, 明天他就有辦法再把你的七千萬用其他方法拿回來, 因為憲法保護私人財產的機制已經失靈. 當私人財產可以被用對價關係豪奪, 而旁觀者覺得理所當然時, 人性就開始卑微了.
ROC526 wrote:動用到公權力千名警力護航,直接跑到人家家裡硬上人家妻女,完事後丟了幾個臭錢就說是合法交易 ~這種這麼完美的法律,說還有缺失就真的太貪心了 ~...(恕刪) 硬上人家妻女根本違法吧,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可以硬上人家妻女但都市更新條例強制拆除可是於法有據的看到你這拿硬上人家妻女來比喻就知道你根本不配談法律,因為你連合法跟違法都搞不清楚公權力有可能動用千名警力護航某人硬上人家妻女嗎?你這比喻根本狗屁不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