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太小了 [or 車子太大了?]

8000萬在台中應該算台北市的數一數二的豪宅了.
車位開這種一般大樓平面車位的規格真是笑死人了.
文中有一句"是買家的車太大不是他們車位小"哈,會花8000萬買台中豪宅的人.
會開 MARCH 嗎? 人家會不爽是正常的.

不過也只有這種有錢人才跟建商玩的起來吧.
蠻有趣的

這裡是房地產綜合版
回文的版友遍及全國
故事的主角應該會覺得比較感心且是非自有公論了

同樣這一件事
在台中版的討論
故事主角被建商的粉絲(?)攻得體無完膚



八千萬的豪宅
215cm or 225 cm的停車位寬度

別太認真 wrote:
多謝釋疑!
如此說來...(恕刪)


以小客車來說(大客車及無障礙車位另有規定)

一般標準平面車位

大車位 2.5m x 6m(這是標準設計)
小車位 2.25m x 5.75m(1/4數量放寬檢討)

機械停車位(有兩種)

A:2.5m x 5.5m 淨高1.8m(機械停車並可供人員上下車)
B:2.2m x 5.5m 淨高1.6m(由A停妥人下車,機械移動至固定位置的尺寸)


以下為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停車空間的規定(轉載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規年年改,這是民國100年的

第 60 條 停車空間及其應留設供汽車進出用之車道,規定如下:
一、每輛停車位為寬二點五公尺,長六公尺。大客車每輛停車位為寬四公
尺,長十二點四公尺。
二、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四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及長度得
各寬減二十五公分。但停車位長邊鄰接牆壁者,寬度不得寬減。
三、機械停車位每輛為寬二點五公尺,長五點五公尺,淨高一點八公尺以
上。但不供乘車人進出使用部分,寬得為二點二公尺,淨高為一點六
公尺以上。
四、設置汽車昇降機,應留設寬三點五公尺以上、長五點七公尺以上之昇
降機道。
五、基地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其設於地面層以外樓層之停車
空間應設汽車車道(坡道)。其供雙向通行且車道服務車位數未達五
十輛者,得為單車道寬度;五十輛以上者,自第五十輛車位至汽車進
出口及汽車進出口至道路間之通路寬度,應為雙車道寬度。
六、實施容積管制地區,每輛停車空間(不含機械式停車空間)換算容積
之樓地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四十平方公尺。
前項機械停車設備之規範,由內政部另定之。

第 61 條 車道之寬度、坡度及曲線半徑應依下列規定:
一、車道之寬度:
(一)單車道寬度應為三點五公尺以上。
(二)雙車道寬度應為五點五公尺以上。
(三)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其停車位前方應留設深五點五公尺,寬
五公尺以上之空間。
二、車道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六,其表面應用粗面或其他不滑之材料。
三、車道之內側曲線半徑應為五公尺以上。

第 62 條 停車空間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停車空間及出入車道應有適當之舖築。
二、停車空間設置戶外空氣之窗戶或開口,其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層
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或依規定設置機械通風設備。
三、供停車空間之樓層淨高,不得小於二‧一公尺。






非常有可能是...建築圖面是正確的小停車位。但是忽略掉建築施工後還有粉刷等等的問題,所以吃掉十公分左右。只能說現在的建築尺寸是分毫必爭,導致稍微有疏失就有如此問題,是設計上的不小心,但是也是購屋者自己應該時刻注意的。
awe1979 wrote:
二、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四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及長度得
各寬減二十五公分。但停車位長邊鄰接牆壁者,寬度不得寬減。

這是新的法規,大部分新成屋或以舊建照興建中的並沒這麼嚴格,以前規定是小車位不能超過半數,也沒有不能位於牆邊的限制。

HighPrice wrote:
噗...您大概是因為近幾年來聽多了"房仲"業的說法了吧?


恩......在下是建商,倒從不理會房仲的說法,
並竟要比說法,房仲還得向我們或代銷學習才是吧,大部份啦,
他們從來就是說法很多,在下不方便評論。

在下說的這方面您可能較無法理解,
因為這是建商定價策略的問題,更關係到相對價值、房價跟車位價的平衡,跟市場現況。
總之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
您認為帝寶的停車位價格,會和一般個案的停車位價格一樣嗎?
不可能吧。


qazbala wrote:
所以 只要是有低於2.5M*6M的平面車位,我都認為是爛建案!


哇~好嚴格,應該不用這樣吧....
這些車位全都是合法的,
而且價何也有區分,大車位較貴,小車位自然較便宜,應該不算黑心才是,
而且....車位大小只是一種規劃上的選擇,應該跟品質扯不上關係才是,
便何況....高雄再好的建商,幾乎全部都有規劃過小車位哦.......

話說回來,通常柱邊或壁邊的車位,細心一點的,都會規劃為大車位才是,
如果這案例沒有,也可說是這建商不夠細心囉。
icewalker wrote:
建築業內有你這種清流...(恕刪)


多謝,真是折煞小弟了,
大家交流討論討論麻。


HighPrice wrote:
舉例來說,以前在台北市買的47坪大樓,扣掉室內坪數為38坪,
但當時買屋送了個平面車位,加上又用140萬買了個平面車位,都有權狀.
若是以現在"房仲"的講法,則會變成近六十坪,單價ooxx...所以?


老實說,會這樣說的仲介還真是淺,
畢竟有人真的會相信要把車位坪數抓進來算單價嗎?我是不知道啦,
現在蠻多消費者精的跟猴兒一樣。

要是高招一點,也不算高招啦,
就進階一點的方法,應該在總價中把房價跟車位價格的拆款動手腳,
房價自然壓得夠低,
當然,還是有精的跟猴兒一樣的消費者不會上當啦。

lienly wrote:
誰才對?家住台中的曾...(恕刪)


寬度可能是勉強ok
但主要問題應該是貼有B1柱子與對柱太過靠近
導致大水牛右彎停進車位時變成頭過身不過的狀況

飛觴 wrote:
平面車位100多萬是正常滴,南部就不只100了。...(恕刪)


請問南部的哪裡有這種行情??
http://isomer01.wordpress.com/ http://isomer.wordpress.com/
很奇怪,買房子的時候看停車位時難道沒有下去停停看嗎?
買幾千元的3C用品都要試用了,怎麼140萬的車位不用先停停看的,難不成這就叫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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