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個過程 wrote:我怎麼覺得壓力在一樓(恕刪) 其實我覺得他並沒有壓力,因為建商真的蓋錯了,所以他們覺得有理,也站得住腳,但我其實只是想瞭解,如果產權是他的,真的可以封門嗎?像如果是新的透天厝,產權百分百是透天厝的屋主的,但屋主可以把騎樓封起來嗎?這是我比較好奇的。
joumingt wrote:我也認為是消防通道耶,如果他真的封門,發生火災,無法逃生,誰要負責,火災來時,最好地下一樓門會打開。 小弟大叔我的粗淺認知:地面層的逃生通道的優先權最大,所以:建議: 1、寫市長信箱,跨局處處理。2、找議員協調,暫緩拆出騎樓設施。3、上媒體。 上訴都無效(緩拆),建議:向原建商索賠;同時打行政訴訟,甚至申請國賠(公務員登載不實)。
joumingt wrote:其實我覺得他並沒有壓...(恕刪) 純討論,我只是很好奇,建商蓋錯了是建商和一樓屋主的事,如蓋錯了造成一樓屋主違建被拆,應該是一樓屋主去告建商,而非封門找大樓住戶的麻煩。建商蓋錯這個理由,似乎不是什麼可以對抗整個大樓住戶,甚至政府法令的天條。如果一樓住戶堅持封門,請管委會先寄存證信函給一樓住戶限期改回,不改就行文市府公寓大廈管理科、消防局來處理
如果是法定騎樓,就算是私人產權也要供公眾通行。如果不是法定騎樓,只是自設騎樓,也要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才能圍起來,若沒申請就是違建。再來,一樓出入那一段騎樓,在建照時是要供樓上住戶進出才符合建築法規。就算那部分產權是私人的,一樓住戶圍起來也不合法。他去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不會過。至於產權怎麼處理,可以請教土地代書。建議可調竣工圖(建管)跟建物測量成果圖(地政)出來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