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在家裡就買了兩台65吋的電視(4T-C65DJ1T)不到三萬的價錢,我自己覺得CP很高,直到我要跟大家分享的事件,讓我以後不再購買夏普的電視~
在第二台電視是在2023/2/E買入,到了2023/4B出現了黑屏條紋無法使用,沒錯!不到兩個月就壞了,我自己是電子業,難免生產製造會有defect,這我認為就報修沒問題,但是問題就出現在接下來的事件~
1. 第一次維修人員到府維修(請假半天),在家裡等待維修,心想應該換一些模組就會好,結果人員一來一看,喔~這面板壞掉 要報更換(期間一樣有拆電視),好~心想就這麼倒楣,就只能等,途中又遇連假家裡好幾天沒電視看。
2. 服務人員來電,說明第一次的人員經查修,公司評估可以換電視,約好時間來進行更換,又過了一個假日,等到今天服務人員帶著電視來更換,舊機下來新機上去測試後沒問題,但舊機服務人員說先生您的螢幕有裂痕喔,我們要往上報告,我心想好啊,就按你們的程序,反正我也沒在碰過電視,最後經過回報夏普的服務小姐告訴現場人員,“因為故障電視螢幕有裂痕,故要將新電視帶回後再調查”,我當場發飆~質問為什麼要帶回電視,請問你們怎麼一口就賴在消費者身上?第一波的維修人員有將電視放置地上維修(雖有放地墊),第一波維修人員離去前也無跟我再確認螢幕,為何客服就認為是顧客弄裂?再說就算是我弄裂螢幕,我的問題又不是弄裂螢幕造成的?
經過幾番爆氣,對方一樣將新螢幕帶回,說他們會再內部調查後再通知我結果!!??
這有幾個點...
1. 我的黑屏跟螢幕裂痕無關,請問為何不能更換,我可以接受有畫面的裂痕螢幕,請夏普幫我修好
2.怎麼證明螢幕是我弄壞的?我連假北上後昨天才回家,根本沒碰過電視
3.夏普要內部調查,請問跟消費者有什麼關系?為什麼消費者要承受這個成本?
4. 最後他們再打來說他們處理有問題,不應該把新電視搬走??這是在哈嘍嗎?我請了兩次假得到這樣的服務,還要我第三次??

這跟螢幕裂痕有甚麼關係?更重要的是他們維修人員碰過經手兩次的維修更換動作,然後懷疑消費者?
我以後再也不會買夏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