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_sky0066 wrote:Ok啊你夠用當然很好啊,只是其他人如果都這麽夠用何必再出250 300h 350?(恕刪) 所以這一篇是想表達甚麼??能不能說明"夠用"的定義是甚麼??看來您應該也覺得小弟開的 BMW 5 系列不夠用, 否則 BMW 幹嘛要出大七系列??
sungju wrote:你這邏輯太怪....不是大7的馬力就一定比5強好不好!! 也要看配什麼引擎~~(恕刪) 看來您沒看懂小弟回文的重點??大七一定有款式比 5 系列的馬力要強, 對嗎??如果因為大七有款式比 5 系列的馬力要強, 而來質疑 5 系列夠不夠用, 這不是很怪嗎??
開了二年的ES200,心裏的小惡魔一直想換掉它,它真的只能順順開,爬坡的再加速性真的不行。本來已經打算換ES250 or ES300H,但看到和泰又在擠牙膏,不肯給全套的ACC,所以現階段決定放棄它了,不想四年後小改款又再換車一次。
002112 wrote:這顆2.5引擎應該用在底規才對。...(恕刪) 亞洲國家,稅制就能打死銷售量。2.5L的排氣量,不管是以500CC或600CC做分界,都比2.0L更高一級。華人喜歡看得見的品牌、內裝、外觀、空間,看不見的引擎性能就不是優先考量了。美國的話,ES底規就是3.5L V6咧,才不會有ES250這種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