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路上行車時
突然後方有一台計程車追撞造成我的車後方保險桿有脫落現象
我的車是volvo十年老車
而對方的計程車是toyota的wish
一發生事故當下立刻打110請警察來處理
而肇事的車主其實也是蠻和氣的運將~
之後去派出所釐清事故很明顯是對方不對
他也很大方承認是因為看到疑似有人攔車
沒注意到前方紅燈就把我撞了下去
警方筆錄及當場狀況圖雙方都有簽名
筆錄有很明顯標註是對方的過錯!!
事後我有拿到一張事故單
照理來說如果雙方都有保險應該是保險公司會出面
我不用出面
但問題來了~
事後我把車開去我常去的保養廠
回家後我就接到電話了
來電的是對方修車廠的人
他開始跟我說明狀況了
因為肇事車主只有保強制險而未保第三人責任險
所以他希望我把車開到他的車廠去
應該是想把修理費用壓低
但我平常都是開到自己的保養廠
當然想在自己的保養廠修理
現在還在喬
我已經有最壞打算了
如果雙方喬不攏
明明是他撞我卻想把價錢壓低叫我去他的車廠修
想問版上有法律經驗的各位
有什麼好的解決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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