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在不影響別人,不造成別人不舒服下,才能堅持的權利。台灣好像多數人永遠都不會懂尊重別人不願受干擾的權利。現在大家和鄰居都只隔一面牆或一片地板的厚度,任何化學氣味,都容易飄到別人家,只要是化學成分就會有機會引發過敏或不舒服。空氣清淨劑,香氛機,持續性的煙氣,也是會讓化學過敏的人不舒服,菸味和化學香氣噴霧,都非維持生命必需品,須以不能影響到鄰居家做規範,煮飯也是必須裝置淨化煙器。越來越多人長時間使用空氣清淨機,長時間處再乾淨空間,大家對味道會更加敏感。持續性的使用各類香氛噴霧,導致化學上癮還不自知,和菸癮一模一樣。本人也深受鄰居噴化學香氛清淨劑和二手菸味道困擾,依近年經驗有抽菸或大麻的鄰居,去跟他們反映,他們不但不會去外面抽,反而在家噴大量香味或其他味道濃刺鼻的東西來遮掩他們製造的味道。結果這些大量的化學氣味全飄到上下左右的鄰居家,搞得鄰居不舒服。當然也有少數已經化學香味中毒,一定要噴大量的香味才會對居家滿意,只是鄰居會身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