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懂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相關法律的大大先進們
我現住的社區是預售屋,因為建商陸續交屋,一部份住戶已入住
但有些住戶與建商有糾紛而延後交屋,且不時有工人來來去去做工地收尾
現在有遇到一個狀況,就是有人潛入大樓惡意破壞住戶大門,而且是很多間
但因為建商監視器只有設置在電梯及大廳,而地下室跟逃生梯口都沒有
所以破壞者很可能就是利用地下室及逃生梯(有互通)流竄製造破壞
目前社區情況是有保全公司,但住戶不足,暫時無法成立管委會,那現住戶要如何保障自己的人身財產?
1.可以請建商增加設置監視器?(建商不願意怎麼辦?他們有義務?)
2.已報案,但警察說沒有對象可以告(因為沒監視器影像無從查辦破壞者,不知是住戶還是工人)
3.被毀損大門的住戶可向建商或保全公司求償損失嗎?
請不吝給予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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