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是社區型透天,每一戶都有一個摩托車的停車格,因為白天妹妹去上班後停車格就是空的,到晚上10點多下班回到家停車格總會被別人的摩托車停,夜深了也不好意思去問是誰的摩托車,要自行移開很重又不方便,所以媽媽在妹妹上班後會把腳踏車停在停車格裡,這樣妹妹下班後也比較好移動,方便停車!!
結果沒幾天看到一張公告副主委說,機車格只可以停機車,不可以停放腳踏車或是雜物!!
跟副主委說明原因後,副主委還是很強硬說:機車格只可以停放機車!!
請問真的只能這樣嗎??
那家裡的停車格每次都被人停放,一戶一戶按電鈴問是誰家的又沒人承認!!
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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