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正解 +1兩戶都擋到雨水了,是好事什麼~~你家想要集水(#能黏好讓雨水不會繼續沿著牆面往下到地面才處理,對你們兩家應該都是好事so...講一下就好,至少尊重鄰居,如果硬叫對方鐵皮屋師傅,退1公分(導水槽重切~工資應該2000~5000元),讓你們下雨溼更多,也是可行so..2...台灣的建案本來就黏的超誇張,你以為你有退(界線)結果丈量後,更好笑
謝謝大家的回覆另外想在請教各位前輩,如果我們讓鄰居保持現狀,有沒有可能天溝與外牆的接縫處,因為矽利康老化或收邊設計不良,導致雨水沿接縫滲入牆壁,致使水氣停留在那邊,以及天溝下方的外牆,如果鄰居封閉後院後導致通風不足,牆面一旦潮濕就可能不容易乾燥,造成長年潮濕產生壁癌?如果因為壁癌原因我們要進行外牆防水處理,可能需要拆除鄰居的天溝跟雨遮等物品,我們會不會有損害賠償的問題?
LOVE. wrote:以後我家牆壁如果發生漏水或是壁癌時該算誰的? 您的情況.跟我家這邊是幾乎一樣的我的情況是我們這一排房子.比如.一排房子.ABCDE五戶我是B.第二戶我們五戶的後面都外推加蓋.都緊鄰著F戶的側邊(ABCDEF.都是同一個建商蓋的.後面外推加蓋也是建商蓋的)情況跟你照片.可以說一模一樣.就是完全緊鄰.上面有排水槽.抽油煙孔也是對著F戶我們這裡住了20年F戶從未發生問題過.從未有漏水.壁癌的情形.從未向我們表示有不舒服的情形F戶從未告過我們F戶也是最後住進來的情況跟你的情形幾乎一樣給您當參考LOVE. wrote:這樣合理嗎? 我的看法是如果您住進來時鄰居是沒有加蓋的後來鄰居打算要加蓋那麼應該要經過您的同意~這OK但情況是鄰居都已經加蓋好了~也沒有侵犯您的土地您後來才住進來這些情形你買房子之前~早就知道了那麼也只能接受了~無需抗議~抗議應該也沒有什麼效果真的發生有壁癌情形到時再來判定與協調吧也只能這樣了
若平常跟鄰居就有嫌隙、關係不佳,從現實層面與法律角度來看,這確實是一個可以「依法主張權益」甚至擴大處理的契機,可以「發揮/小題大作」如主張民事侵權(拆除與回復原狀)檢舉違章建築(走硬派路線)針對排油煙機孔強力抗議報警或檢舉違建後,行政機關通常需要時間排查、發文與列管,過程可能相當冗長,不一定能立刻看到對方拆除既然本來就有仇,對方可能會採取反向刁難(例如檢視您家是否有其他增建或違規處)。若要硬起來,就要有長期抗戰、徹底撕破臉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