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在加拿大東岸預計明年中的時候回台灣常住,剛好現在加幣是10年新低如果直接換台幣應該會虧很多
想說如果買一台狀況好的2手車持有一年可以用自用車名義運回來再賣掉給車商或自售的話好像也不會虧很多,而且還可以開一陣子開心一下
目前鎖定的是2017年CLA45 OR GLA45 用現在加幣的匯率去算大概成本(購入價+關稅+代辦費+運費+驗車費)是145萬左右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相關的經驗或意見可以分享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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