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 "紅燈時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的違規罰單

晚上回家的時候, 管理員通知我有一封罰單, 拿到罰單的時候真的是不敢相信違規事項是 "紅燈時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可是看到相片之後才知道是 "市民檢舉" (後面的車輛拍的).

老實說, 當時的狀況是要右轉, 但是號誌切換, 所以車被讓前面停下來的機車給擋住, 因此車就壓在 "機車停等區".

既然被拍, 總要學到一點教訓, 上網查了一些資料, 原來有一個網站專門給市民檢舉交通違規.

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4ab1e61

所以如果以後看到有人拿相機在拍你的車, 小心破財!
請問台南縣市要寄違規照片到哪個單位呢?

大家一起來提昇交通文化素質吧!!
B哥:『之前我在國防部上班 現在我在pizza店當老闆....我的專業 來自嘴砲~!!』 詳情:GOOGLE關鍵字"MOBILE01 B哥 懶人包"
檢舉這個是沒獎金的,
所以真的是熱心市民幹的!!
這也很難申訴,請節哀順變,破財消災吧~~
應該多檢舉放屁的烏賊車和沿路吹狗螺的噪音車...
開車就好一點...騎機車遇到奇蒙子整個#$%^$%........
號誌切換的秒差實在是很無奈
有時車頭越線超出太多搞不好會晉升闖紅燈

SpeedingTicket wrote:
"紅燈時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慘了
這樣重車有接不完的罰單
等正義摩人的開箱文 摩人可別漏氣
雖然增進交通順暢是好事一件
不過這種方式到底合不合理?
當然違規是無話可說
只是如果不用警察就可以直接檢舉舉發
似乎大家都可以當警察了
b10520tw wrote:
慘了這樣重車有接不完...(恕刪)


重車到底是機車還是車?
今天又看到一台"重車"跟著一堆機車一起騎上人行道違規紅燈右轉

所以這時候就該來推行汽機車路路權平等,取消機車停等區,取消內線禁行機車,大家路權相同,這樣樓主就不會被開罰單了!!
機車停等區的用意是增加道路的使用面積,有它的用意在。

不過討厭的是硬要擠到前面的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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