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碰撞。但是車跑了......人摔了。看到違規事項 只有壓到雙白線。(當然我們後來者是用上帝的角度)這要看摔車的機車騎士,有沒行車紀錄器。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不是四輪大爺說得算喔。該案肇逃一審被判刑六月,不能易科罰金,傷害部分拘役二十天,除了上訴,也希望用自身慘痛經驗提醒,碰到車禍要報警,先別走。01 78區鄉民別鐵齒。
這個案件.非常有意思先來說汽車汽車.除了跨越雙白線外似乎找不到什麼違規項目我們先來說左轉左轉.肯定是不能切西瓜的方式超車因為可以用"未達路口中心.即先行搶快左轉"..這一法條.來說.不能利用左轉來超車但是.換個題目.如果是右轉~是否可以用右轉來超車原則上.是不行的.但前提是.影片的白車.如果原先在中線車道.利用右轉超車公車這當然不行但是.仔細看影片.白車.是在路口.不是在車道上.超車公車白車.沒有違反"右轉前應駛入外側車道".這一法條那麼.白車是利用路口.超車公車~這到底違反哪一個法條?.好像也講不出來而且.白車.利用路口超車後.至右轉道路的快車車道.這看起來.原意是良善的.就是避免讓路口阻塞.好了~再來看看機車機車~有人說~這樣滑倒.可以告白車肇事逃逸但.仔細來看.機車如果要告白車肇事逃逸那麼前提是.機車有往前騎乘的法定路權.但是.仔細看機車的騎乘軌跡.也是要右轉的.不像是要左轉.(仔細看影片~機車有閃爍右轉方向燈)(這路口看起來.只有右轉與左轉兩個選項.無法直行)那麼來說.機車在他那個車道.其實是不能右轉的那麼.以機車要在那個車道.要右轉.其實是不行的.(法規規定.右轉前要先駛入外側車道)所以.結論就是.機車要告白車.肇事逃逸.是沒有理由的因為.機車騎乘的那一車道.是不能右轉的
sansen wrote:但前面大客車不明原因擋路 大客車沒擋路它只是在斑馬線前停下來確認1~2秒再走小客車知道大客車會停下來確認不想乖乖在後面等所以從左邊超過去右轉在路口時不要緊跟客運或公車後面它們都會在斑馬線前停下確認沒注意到就會撞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