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chih wrote:我在瑞士過馬路,即便沒有紅綠燈或斑馬線,駕駛也會停車禮讓行人通過呢。法律賦予行人“絕對優先權“,只要看到行人有過馬路的“意圖“.駕駛都應該禮讓。這是個“行人至上“的國家,瑞士是我們學習的目標 問題是這個例子裡是有紅綠燈的。而行人闖了紅燈。
waynes0426 wrote:問題是這個例子裡是有紅綠燈的。而行人闖了紅燈。 除非警察當場抓他們開罰單你也拿他們沒皮條也就是說不是你駕車上路有車牌可能會被拍起來檢舉你可能也會闖紅燈重點不在於該不該守法, 而是會不會被罰錢這才是台灣人唷
bradia wrote:起碼是評估過風險再闖紅燈,不是無腦亂走,算好的了 + 1行人雖然是「闖」紅燈,用「闖」是台灣習慣用語,就當時情形,來車很遠,車速不快,行人「闖」紅燈,沒影響哪方的用路權益,也不會帶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