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毛求疵的正義?從民眾檢舉制度看交通罰單地獄的形成】
隨著科技的進步與法規的鬆綁,台灣自從開放民眾可透過手機拍照上傳方式檢舉交通違規以來,街頭巷尾突然多了數萬名「自發性執法人員」。這原意是希望補足警力不足、提高違規查緝率,然而多年下來,我們卻看到另一種荒謬的景象——交通罰單氾濫、民怨四起、執法信任崩壞。📸 一張照片,取代了現場的判斷?
警察在道路上執勤,除了依法舉發,更仰賴現場的「情境判斷」。例如一輛車短暫越線停車,若是為了避讓緊急事故、閃避道路障礙,警察可能選擇不舉發,因為這樣的違規具有「受迫性」或「輕微性」,並非蓄意違法。然而當改由民眾透過相片檢舉時,這些情境便被切割殆盡。照片中僅存「違規的一刻」,沒有來龍去脈、沒有空間尺度、沒有行車邏輯。警方為求程序簡便或避免事後申訴爭議,只好「依法開單」——但這種所謂依法,其實已被簡化為「依照片」。
🚔 民眾檢舉,反成裁量權的枷鎖
本應由警察依現場情況裁量的行政權,如今卻在檢舉制度下變得被動與消極。當照片證據明確,即便警察心知肚明這是因道路設計瑕疵或特殊情況所致,也往往傾向開單處理,避免讓檢舉人投訴、造成內部追責。於是乎,原本應該靈活、合乎比例原則的執法,反而變得機械僵化,甚至走向「為檢舉而執法」的扭曲。更令人憂心的是,坊間甚至出現民眾質疑「警方私下化身便衣檢舉者」,藉由隱身拍照快速結案,不需負擔現場舉發的對話成本與舉證壓力,反而更有效率、更有利於達成KPI。這樣的疑慮即使無法證實,也反映出民眾對檢舉制度與執法透明度的深層不信任。

🛣️ 台灣的道路設計,正在放大違規風險
更令人擔憂的是,台灣的道路與號誌工程設計本身就存在不少結構性問題,長年未被正視,反而讓駕駛人在日常用路中陷入「違規才得以行駛」的窘境。例如:- 轉彎視線不足卻未設置鏡面或退縮轉角:導致駕駛為求安全,不得不越線查看,卻被視為壓線違規。
- 號誌時間極短或路口設計錯綜複雜:讓駕駛在多段式轉彎與待轉區中無所適從,一不小心就被檢舉誤闖紅燈或行車路線錯誤。
- 停車空間明顯不足,卻全面禁止臨停:民眾接送、貨車卸貨無處可去,短暫停靠就被檢舉成為違規熱點。
⚖️ 正義的初衷,被數據與績效扭曲
警方單位在檢舉制度下,也面臨一種績效壓力。每一張檢舉單都成為數字上的政績。部分單位甚至設有結案率、檢舉處理率等KPI,導致警方更傾向於接受檢舉而非駁回,執法不再基於公共利益,而是基於行政效能。這樣的轉變,讓交通正義逐漸淪為「吹毛求疵的比賽」。車頭超過停車格一點?開單。停紅燈壓到斑馬線一點?開單。人行道短暫停車上下乘客?拍照。
😤 民眾參與,何時變成民粹濫權?
開放檢舉制度的本意,是促進民眾參與交通秩序維護,彌補執法資源不足。但當它演變為匿名制、獎勵制,甚至部分人以「檢舉蟑螂」之名全年檢舉上萬件時,我們該問:這真的是為了改善交通嗎? 還是成為社會對立、冷漠與報復的溫床?
尤其當部分檢舉者以惡意為動機,甚至刻意守候拍攝,他們不再是秩序守護者,而是對立與壓迫的製造者。
🧭 我們需要的,是回到「比例原則」與「實質正義」
一套健康的檢舉制度,應當具備:- 警察保有最後裁量權,可根據現場實情駁回不合理檢舉
- 檢舉人不得干涉警方裁量判斷,亦無權要求開單或回覆理由
- 對於結構性違規問題,應優先檢討道路設計與標誌標線,而非單純罰單解決
- 公開違規與檢舉數據,建立透明與反省的機制

✍️ 結語:正義不是數字的遊戲
「依法行政」不該等於「依照片行政」,而「檢舉參與」也不該變成「懲罰機制」。我們應該追求的是一種能容納彈性與理性的交通管理體系,而不是被民粹與KPI綁架的裁罰機器。交通安全是全民責任,但只有在信任與制度平衡的前提下,才可能達成真正的秩序。
檢舉不是錯,錯的是我們用一種錯誤的方式實踐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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