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假車禍碰瓷的問題,2022年10月,父親在路上開車走過和平東路那邊的巷子,慢慢經過了一個滑板車的老年男子,老年男子是騎滑板車在路邊,父親開過去後,老男人突然倒地說撞到他,父親當下下車說那就報警來釐清,父親認為根本就沒碰到他,他已經注意到有人慢慢地前進了,根本他自己在演,但男子說不用自行離去,父親想說對方走了而且車子也沒損傷,也就沒找警察想說沒事就離開,結果後來才知道,男子隔天就去報警說我爸撞他,更笨的是父親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那天狀況被洗掉了,因為也是過了幾天才獲得通知,檔案已被覆蓋過去。
後來這期間,警察偵辦是說剛好那地方沒有監視器照到事發當下狀況,有去過交通裁決所進行調解,對方竟然改口說是我爸趕時間不報警,當天明明是他說不用自己跑走,警方也有回到現場二次勘驗,根本也沒有甚麼證據線索表示父親的車子有碰到他,所以交通所把案子打回意思是根本無法判別有事故。
但是這名男子竟然再去提告父親,法院受理了,檢察官又拖了很久最近才開始開庭,偵查庭時男子更是獅子大開口說他受傷,列了洋洋灑灑的醫療收據20幾萬加精神賠償吧要120幾萬,如果醫療要花到20幾萬照理說身體應該當下就走不了多搞笑啊,也應該要有傷疤。
下次要開正式庭了。當然目前都有聘請律師協助,但想請教有法律知識或是之前有類似經驗的朋友們,法律應該都是先以無罪推定優先嗎? 這個事件根本對方也拿不出任何證據說我父親有撞到他,應該是不可能判我父親有責任吧?
另外這名老男人,年紀大約快70歲了,他姓氏非常特別,懷疑他可能是慣犯,而且他律師不知道是否有勾結,聽之前交通調解時陪同的家人說,對方律師好像搞不清楚狀況講話沒有條理,不知道之前有人吃過他的虧嗎 ?滑板車其實是沒有路權的,可以主張這點嗎 ? 他製造假車禍也有涉及刑法跟民法對嗎?
遇到這種爛人碰瓷真的很生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