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過馬路的不正常行人...衝撞兩輪騎士。



過馬路,行人帝王啊,這次我用衝的當帝王。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要禮讓嗎?不管有沒有違規都應無條件禮讓)

前交通部長說的...


K.O 兩輪騎士。

反正兩輪騎士全責任阿,四輪大爺部分。因為擋到。

後方機車,差一點 又再次撞到,撞倒機車的路人。(看後輪撇了一下)

這很像....



四輪大爺如果沒煞停,應該嚕下去了。
我還以為是飛踢仇人還是小三勒!?
民權大橋那麼寬
行人衝刺百米的速度驚人喔
是車手跑給警察追嗎?
不然車行綠燈、車道又寬,
這樣跑絕對找死。
行人OS:沒有被大車撞上,少了一筆安家費,可惡。
Xantia_L wrote:
過馬路,行人...(恕刪)


從路口中間穿越沒有走在穿越道上,這可能不適用帝王條款。
壓力鍋 wrote:
從路口中間穿越沒有走...(恕刪)


也對,他又沒受傷。只是把人撞傷。騎機車。如果是撞到四輪大爺。那就好笑了。
四輪大爺表示,要閃躲,又去撞到別人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不管是不是綠燈都有帝王條款要讓,但不代表闖紅燈肇事無肇責,而且還不是走在斑馬線上
壓力鍋
看影片沒有走在斑馬線直接從路口中間穿過,真的很奇葩。
樂透沒有刮中,對騎士洩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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