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慣犯提案刪除區間測速預算?

貓貓的FB,說提案刪除500萬、凍結5000萬區間測速預算的某黨新竹縣林姓立委,自己是違規大戶,一年半內記了14點,三個半月內超速三次。

難怪台灣交通不會好,立委不敢修法提高酒駕罰則,自己還是違規大戶,還要凍抓違規的預算。

交通違規慣犯提案刪除區間測速預算?


交通違規慣犯提案刪除區間測速預算?
我比較想知道你怎麼查的 怎麼有他的身分證字號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貓貓查行政院公報找到的,網路公開資訊,人名生日身分證號碼都有。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行政院公報,第011卷,第095期,2005年05月23日,外交、國防及法務篇,第12145頁。
區間本來就沒甚麼用,罰外地客而已。
真的飆車的中途都會休息避掉。
kuclark
罰外地客怎麼會沒用?
bulahe
幾乎都外地客來飆車,大概是因為想變成在地人吧~~[XD]
iunknown wrote:
區間本來就沒甚麼用,罰外地客而已。
真的飆車的中途都會休息避掉。


設在西濱公路,有多少貨車經過? 貨車與貨櫃車都趕著交貨與進出口

本身就是一個妨礙經濟發展的鳥政策
bulahe
因為妨礙經濟發展,所以可以不守法??論點好奇琶~~
ace ventura
哈 "超速撞死人"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笑到噴淚]
一碼歸一碼,違規要譴責,
但區間是垃圾、該刪!
要區間也不是不行,先檢討速限
hpvs19
高速公路有區間? 一般道路呢? 你應該先去弄清楚法規吧! 不要別人說什麼,你就聽什麼
letsbike
要不要做而已,法規可改、技術也做得到;這是我獨立思考、親身體驗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wrote:
三個半月內超速三次。


其實交通部長也是性能車愛好者,或許樂見其成?
學習日美提高見警率,有違規者警察即時取締移除才是提昇交通安全的作法。
只想涼坐辦公室開罰單等收錢,只肥了特定廠商的荷包而已。
現在正在飆車的人會因為一個月後才收到的罰單而當下減速嗎?
bulahe
可以稍微抑制"想要跑去飆卻還沒去"的,至於見警率的話我反而覺得應該取消那個取締前300公尺須有告示牌的垃圾規則~~
馬褲林 wrote:
學習日美提高見警率,...(恕刪)

部長說提高見警率被嘴卸責....
我覺得罰則提高,甚至按歐洲國家以年收入(扣繳憑單或個人財產之類)之比例原則為處罰標準,不管幾個月之後收到,都會重視
yalee1026
Lexus001 那你提的也有漏洞,難道我也要說不可行?
Lexus001
你當然可以說,這是討論區,不是一言堂! 你可以盡情發表你的看法,也可以完全否定我的論點。
01不是有一堆飆車P迷, 這也是促成藍白合作的契機, 刪了就可以到處飆了.
我看不懂這提案
裡面的預算是宣導費用
理由卻是區間測速失準所以凍結預算??

然後這提案立委是有多倒楣
經常性違規的也不只他一個
能被檢舉這麼多次也不簡單
hch2006
刪預算都是亂編理由, 現在只要你拿政府補助就是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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