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
在一般道路上,被員警用躲藏的方式,
使用雷射槍開罰,之後我發現開罰地點前1.2公里都沒有測速器警告牌,所以我選擇申訴,但申訴不過,這算正常嗎?我還有別的處理方式嗎?還是直接罰單繳一繳?麻煩有經驗的給個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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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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