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成其他大車,應該還在路上飄。七天後才會到家。媒體這麼說...員警和義交現場指揮起交通,避免車輛堵塞,司機也把車輛靠邊臨停,讓車上的乘客先行下車,事發在6日傍晚,基隆火車站站前路口,女騎士經過路口時,黃燈亮起,義交舉起手示意停車,她緊急煞車,後方公車反應不及追撞,女騎士差點被捲入車底,義交人員:「黃燈你就要準備要減速了,(對對對),不是闖。」黃燈但女騎士沒有減速,急煞釀成意外,所幸只有輕傷,沒有大礙。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2409/202409082373623.html要就趕快過....不然停止線前....請大家注意右上方 亮黃燈。我猜本來公車,看騎士要通過了,公車 想拚看看闖黃燈。結果前方機車煞車。於是就四輪 公車,肛兩輪了。結案。為什麼兩輪的不回頭看看,大家都很自愛 停好停滿。 像白線看齊......
畢竟我開過公車這公車全責很高只是這真的很難防大車煞車距離較長雖說跟前車要保持更長距離這在下班時段的市區根本就不可能當前車較遠時,就會有汽機車鑽過去這就只能賭運氣公車會缺人這也是最大的一個原因微薄的薪水伴隨極大的風險這種環境本就汽機車分離,設計的不良就只能讓駕駛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