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為何? 邏輯為何?
如果單車鋰電池=五台筆電的電量,可以一天充五台筆電,不能一次充電單車鋰電?

文章關鍵字
電費你付.而我可以去你家充電嗎?
我以為電動汽車才有蹭電仔
沒想到連電動單車都有啊...

你如果真這麼想知道的話,幫你查了
本規定依圖書館法第八條訂定之。
七、其他 下面的
(七)本館設置充電區,僅供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臨時充電
使用,其他區域及電器設備不提供充電服務;筆記型電腦及平
板電腦專用區僅提供筆記型電腦及平板電腦使用。
北台灣第一巴圖魯
這臉打得真響!!![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我們懷念他
我最喜歡看違規者問法源,因為馬上就會被打臉,原來小丑竟然是自己!!!
小保羅155 wrote:
法源為何? 邏輯為何...(恕刪)


真的!!
應該要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ˋ

任何法規範不得逾越憲法
raphaie
不能為所欲為都違憲就對了,這點我認同
pighead.jen
把大法官廢掉,台灣會更美好
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23條規定:「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圖書館早就該移送偵辦了
圖書館設充電插座 = 多做多錯!
圖書館有提供充電的義務嗎? 竊電等同竊盜罪,圖書館不是看書用嗎? 乾脆全部插座都封起來,斷電,看個書還有人講手機,看影片,影響別人,早就該管了!
movies
小強二號 你這沒智商的真可怕
hch2006
看得懂殘體的真的會看不懂中文字
圖書館提供充電是給閱覽的市民方便,有特定服務對象,就有人當隨便,是公德心太差。
電力輔助單車
就算電池沒有電
自己用腳踩.還是可以騎回家自己充電
他這樣大辣辣的拎著電池去圖書館充電
擺明就是要來偷電的
邏輯就是如此
要論法規~~圖書館館約寫的清清楚楚
插座是給閱讀使用~騎單車算啥閱讀?
他也不可能辯贏法官的
葉梓楓
好文~推[100分]
asg843
就跟腳踏車是助行器的原理一樣[笑]
小保羅155 wrote:
法源為何? 邏輯為何...(恕刪)


規定都有了,圖書館的電插本來就僅限筆電、手機類產品使用,還問法源?

公共空間不代表東西都可以自由使用,這是台灣人民的常識,你不知道? 中國來的?

你要玩公共空間自由無限大....那你去坐捷運吃東西,然後去跟站務員討論法源吧!

要講邏輯,你一點邏輯都沒有,反而是道德認知很有問題,你應該要去看一下心理醫生了~
james0611
沒錯,規定就是規定,有需要什麼法源?需要什麼邏輯?可以充100、1000台筆電,就是不能充一台單車鋰電。
機動狐
台灣鯛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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