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c220 wrote:就算求償一億法院也判了也只是拿到一張債權憑證還得年年去查他有沒收入才能執行這年頭窮鬼, 擺爛, 無賴最大 我本來也以為如此,後來查到有種東西叫應收帳款債權收購。法院判得的債權憑證一般人沒能力追討,有能力的人就折價收購這些債權,討到了就是大量的利潤!至於是誰有能力討債,大家心照不宣。
未成年他父母要負責任的。這些無腦智障猴子,只知道去山道耍白痴猴戲,完全沒有考慮到萬一出事後的嚴重後果,這下禍及家中,連他家原生家庭也跟著遭殃,挨告,跑法院,談判,賠償⋯後續一連串的事情才是更痛苦更虐心的開始!不過訥⋯歡喜做就甘願受吧!平常不注重子女的養成教育,造就今天的惡果!
ctaihsu wrote:沒用,如果跑去大陸讀書、工作呢?沒被限制出境跑出國,基本上財務公司也沒輒 不。債權如果建立在能夠完全買賣受讓的標準上,誰說不能多次轉讓給當地財務公司追討?更不用說規模大的財務公司如中租,本身在台灣大陸甚至泰國菲律賓印尼柬埔寨都有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