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聞墾丁路段轎車狂攔機車 危險駕駛員警疏失未開單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cdYKHhYJyc原來申誡的價值背後利益如此之大只要警察裝傻不知道違規行為是如何、不知道對應法條、忘記、裝死到底一下子說硬碟壞掉 一下子說他沒違規就能讓逼車駕駛免受24000罰緩如此明顯之圖利竟然只吃下申誡日後恐怕造成更多員警效仿這告訴我們人脈多重要多認識一些2字的警察多重要也告訴我們警察幾乎都是2字也告訴我們新聞上聲稱的可能都是假的
David-Kuo wrote:不爽可以不要幹阿!360行,做啥像啥執法者不能好好執法,那去當警衛,當停車場管理員,都不用執法阿! 不爽可以去向警察提告喔!得罪外地人, 申誡處罰就結束...得罪在地人,難搞,跟長官抱怨,跟議員抱怨,跟鄉民代表抱怨......白目,哪天就被調去山上守森林...這件事, 得看"小警察"遇到了甚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