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in777 wrote:大家來互相傷害吧。(恕刪) 別這樣看待不一樣的見解,畢竟有些人是天生用放大鏡、顯微鏡在衡量行車用路安全尺度,也沒有錯啊!不就是拿著一條線在做文章唄!存在的價值~~那條線可以決定,看不看到明天的太陽?那條線在每個人的心目中,份量上的差異不同罷了?別阻礙他們是在做功德他們心中非常不捨放生大德無知的違規魔人!如果沒了那條線的存在,還真不知道會是呈現何種新世界~~
檢舉實名制 -- 一堆檢舉魔人 只敢躲起來偷拍 -- 又喜歡放上抖音 分享他的成果民眾 本來就無權 --警察有權 但是開單 要秀名子 秀 警號 單位檢舉民眾 實名制 秀名子 秀個資有問題才方便找的到人 上法院也比較方便隱私權 ? 科技執法 偷拍 怎麼不說隱私權 ?個人意見 請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