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tein777 wrote:
大家來互相傷害吧。(恕刪)


別這樣看待不一樣的見解,畢竟有些人是天生用放大鏡、顯微鏡在衡量行車用路安全尺度,也沒有錯啊!
不就是拿著一條線在做文章唄!存在的價值~~
那條線可以決定,看不看到明天的太陽?
那條線在每個人的心目中,份量上的差異不同罷了?

別阻礙他們是在做功德
他們心中非常不捨放生大德無知的違規魔人!

如果沒了那條線的存在,還真不知道會是呈現何種新世界~~
檢舉實名制 -- 一堆檢舉魔人 只敢躲起來偷拍 -- 又喜歡放上抖音 分享他的成果

民眾 本來就無權 --

警察有權 但是開單 要秀名子 秀 警號 單位

檢舉民眾 實名制 秀名子 秀個資

有問題才方便找的到人 上法院也比較方便

隱私權 ? 科技執法 偷拍 怎麼不說隱私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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