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對方騎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從後撞上,他自己還承認來不及剎車,現在要求我賠償,如果我不理他會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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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追尾的有肇責
但具體還是要問警察吧?
2jeje wrote:
想請問一下對方騎車沒...(恕刪)


等警方初判表
車禍發生當下就要報警處理,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才可以知道肇責。
對方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又承認來不及煞車而從後面追撞樓主
有報警的話,基本上是對方全責,樓主可以不用理對方,先去機車行進行維修估價,等調解時直接跟對方說
【現在是我被你追撞,後車撞前車 你又承認是你煞車不及,是你全責,這是估價單 要嘛現在賠錢給我,不然就是按照流程法院見,給你五分鐘考慮 你自己選擇】
如果對方一直不回答,五分鐘一到東西拿著就走人。
有被追尾經驗過,對方有保險全額賠,重點是有沒有報警,申請初判表
警察來對話只有對方承認他追尾我這樣而已,然後開三聯單簽一簽
再來去機車行檢查後開單傳給對方,對方沒有囉說|
會不會是有紀錄器所以對方也只能乖乖地
2jeje
所以我應該把我的行車紀錄給他看他就不會那麼白目了
頹廢藍
傳給他 然後說一切等初判表出來再談就好了如果人沒受傷損失薪水之類應該是沒有希望
等初判表出來就對了,別理他
你也向他求償。
2jeje wrote:
對方騎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從後撞上,他自己還承認來不及剎車,現在要求我賠償,如果我不理他會不會有問題

口說無憑,
除非有證據顯示事實如你所說。
Mark43 wrote:
口說無憑,除非有證據...(恕刪)


從正後方撞上的那個才須要拿出證據證明不是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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